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光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快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建设,全区经济持续恢复、回升向好,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加快形成,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光明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综合
根据深圳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3年全年光明区地区生产总值为1526.64亿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2.16亿元,下降1.0%;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089.75亿元,增长9.5%;第三产业增加值为434.73亿元,增长7.9%。三大产业比重为0.1∶71.4∶28.5,第一产业比重与去年下降0.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提升0.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下降0.1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3.22万元,增长7.0%。
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合计882.41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57.8%。其中,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360.45亿元,增长5.4%;数字与时尚产业增加值30.59亿元,下降10.0%;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增加值75.29亿元,下降14.2%;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值193.86亿元,增长50.6%;新材料产业增加值77.07亿元,下降1.1%;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增加值144.93亿元,增长14.4%;海洋经济产业增加值0.23亿元,下降4.3%。
全区年末常住人口115.9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81万人,增长0.7%。其中,常住户籍人口24.33万人,增长20.3%,占常住人口比重21.0%;常住非户籍人口91.57万人,下降3.5%,占常住人口比重79.0%。
全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21亿元,比上年增长35.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91亿元,增长25.2%。
二、农业
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46987亩,比上年增长4.0%。其中,蔬菜播种面积43475亩,增长4.0%;水果播种面积13520亩,下降3.0%。全年蔬菜产量39331吨,下降4.0%;水果产量3649吨,增长1473.0%。乳鸽上市量47.49万只,下降21.0%,牛奶产量3000吨,下降64.0%。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1008.40亿元,比上年增长8.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2%。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7.8%,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增长5.4%,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56.6%和68.1%。
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比上年增长3.3%;重工业增长11.6%。
分行业看,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前十大行业情况依次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比上年增长6.7%;专用设备制造业下降9.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9.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77.2%;仪器仪表制造业下降3.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增长4.1%;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下降10.0%;医药制造业增长146.3%;通用设备制造业下降5.5%;金属制品业增长0.9%。
分区域看,6个街道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分别为:光明街道增长68.1%;公明街道增长5.9%;新湖街道下降1.4%;凤凰街道增长13.1%;玉塘街道下降1.7%;马田街道增长5.8%。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比上年下降6.3%。其中,出口交货值下降10.8%,出口交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销售产值比重33.3%。工业产品销售率94.5%,下降3.3个百分点。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3954.29亿元,比上年下降7.0%;实现利润总额162.89亿元,增长2.8%。
全年建筑业增加值82.25亿元,比上年增长27.0%。全区具有资质等级以上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2.05亿元,增长63.1%。
四、服务业
全年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108.69亿元,比上年增长4.8%;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100.00亿元,增长19.2%;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81.46亿元,增长3.0%;房地产业增加值61.68亿元,增长1.0%;金融业增加值58.89亿元,增长10.9%;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14.43亿元,增长7.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8.68亿元,增长11.3%。现代服务业增加值245.81亿元,占第三产业比重56.5%。全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33.32亿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增长16.9%,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下降8.7%,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降13.8%,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下降9.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增长9.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增长13.3%。
全年旅客周转量0.15亿人公里,比上年同比下降27.0%。
全年完成电信业务量4.92亿元,比上年增长6.1%。年末电话用户69.62万户,增长20.1%。互联网宽带用户14.09万户,增长5.0%。
五、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5.7%。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4.5%;非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6.5%。
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二产业投资比上年增长25.9%,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2.8%。工业投资增长25.9%,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4.3%,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下降0.2%;基础设施投资增长14.8%,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8.5%;民间投资下降7.3%,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31.5%。
分区域看,光明街道同比下降9.0%;公明街道增长69.2%;新湖街道增长19.1%;凤凰街道增长36.1%;玉塘街道增长33.3%;马田街道下降28.2%。
六、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9.24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光明街道29.71亿元,增长7.5%;公明街道50.29亿元,增长2.0%;新湖街道25.46亿元,增长3.2%;凤凰街道37.71亿元,增长9.2%;玉塘街道39.15亿元,增长10.1%;马田街道76.93亿元,增长16.0%。
全年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额604.33亿元,比上年增长32.5%。其中金属材料类增长12.7%;粮油、食品类增长27.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4.7%;汽车类增长61.3%;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增长17.0%;石油及制品类下降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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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2019-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情况
七、金融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为1504.98亿元,比上年增长15.7%;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为1208.85亿元,增长16.4%;全区证券业交易额为1188.88亿元,下降22.5%;全区保费收入为11.29亿元,增长0.7%。
八、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598元,比上年增长7.1%。
全年发放社会救助费867.32万元,比上年增长10.6%;社会福利费1453.48万元,增长3.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12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39.54万元,增长19.3%。
九、教育
年末学校总数158所,比上年增加18所。其中,幼儿园101所,增加9所;小学19所,增加4所;初中5所,增加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7所;完全中学2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在校学生总计147382人,增长12.8%。其中,幼儿园在校学生34632人,增长6.3%;小学在校学生76100人,增长14.7%;初中在校学生26008人,增长15.5%;高中在校学生10520人,增长15.7%。
十、文化、旅游、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区共有图书馆50座,总面积55743.80平方米;藏书量326.63万册,比上年增长3.2%。全区有文化广场59个, 电影院13个。
全年接待游客608.6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4.8%。旅游总收入5.91亿元,增长21.9%,其中,宾馆酒店收入0.85亿元,增长59.6%;景点收入2.63亿元,增长19.8%。
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282个,比上年增长19.0%。其中,医院3个,门诊部24个,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1621张。年末各类卫生技术人员3180人,比上年减少29人。其中,执业医师1273人,执业助理医师29人,注册护士1341人。全年总诊疗445.12万人次,增长24.2%。其中,门诊诊疗425.46万人次,增长24.4%。病床使用率77.29%,增长16.2个百分点。
全年举办单项比赛活动184次,比上年减少9.4%;共有6.44万人参加,增长153.6%。
十一、城市建设、安全生产
全年全区公共供水综合生产能力37.23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99.0%,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年末共有公园245个,比上年下降12.2%;垃圾转运站43个;公共厕所369座;市容环卫专用车辆304辆,增长17.4%。
全年处理生活垃圾8.49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全年共发生火灾事故572宗,比上年增长22.2%;死亡0人。发生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20宗,增长103.4%;死亡19人,增长171.4%;直接经济损失27.06万元,增长13.8%。
注:
1、本公报所列2023年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深圳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口径,与国家、广东省及内地城市有所不同。新兴产业增加值已剔除重复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规模以上服务业范围是:(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财政收支数据来自光明区财政局;电信数据来自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区分公司;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光明区民政局;教育数据来自光明区教育局;文化、旅游、卫生和体育数据来自光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光明区卫生健康局;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光明区水务局、光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光明消防大队和光明交警大队;其他数据均来自光明区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