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2021年招远市生产总值最终核实数据为7461082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2%。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二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三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6.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7.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及百户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均来自于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