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设施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市文化馆和图书馆两馆免费开放,图书馆软硬件设施完成改造升级,新建有声图书馆10处,向镇街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发放图书近2万册,文化器材100余套。全市戏曲进乡村演出实现710个行政村(社区)全覆盖。
文化遗产保护做深做实。创建非国有博物馆和乡村博物馆各1处。非遗传承保护成效显著。招金银楼(有凤来仪团扇)成功入选“山东手造优选100”品牌。双塔龙口粉丝手工作坊、水盘芝麻糖工坊、招远绒绣手工坊等7家单位分别获评烟台市和招远市第一批“非遗工坊”。
全市拥有公共图书馆1个,展览馆1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1个。市图书馆藏书量64.14万册,其中图书43.82万册,报刊8750件。全市有广播节目1套,广播人口覆盖率100.0%。电视节目2套,电视人口覆盖率100.0%。
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年末全市拥有卫生机构483个(包括村卫生室、诊所等),其中,医院、卫生院22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专科疾病防治所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机构拥有床位2671个,其中医院、卫生院拥有床位2489张;卫生机构拥有卫生技术人员4103人,其中医院、卫生院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944人。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就。全市有等级运动员322人,公共体育场馆1座。全市举办全民健身活动125次,共有5万人次参加。
在山东省第二十五届运动会上,获得27枚金牌、12枚银牌19枚铜牌。
十一、环境保护、城市建设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招远市环境空气中四项主要污染物现状及改善情况分别为二氧化硫(SO2)年均值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1.1%;二氧化氮(NO2)年均值2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3%;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5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3.6%;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3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11.1%;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监测天数比例为86%,同比改善5.2%。
城市建设力度加大,人居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围绕“城市更新”这一主题,坚持“主次干路不放松,背街小巷抓提升”的原则,通过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提升改造和污水处理一体化两个项目,先后对温泉路、初山路等18条城区道路和永兴街、向阳街等5条小巷进行提升改造,进一步畅通了我市城区道路,完善了交通路网体系。在佳乐家、泉山学校、龙馨学校新建3座过街天桥,进一步构建了安全、便捷、通畅、高品质的行人过街系统,实现了人车立体交通分流。
国土空间规划不断优化。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相关要求,动态优化调整规划内容,加快规划成果报批,完成“三区三线”划定。
十二、民生事业、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持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4044元,增长6.0%,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8467元,下降0.3%。
城镇居民生活质量继续提高。据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6113元,增长5.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36389元,下降2.6%。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6.1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59辆、摩托车10辆、彩色电视机126台、空调器104台、电冰箱112台、洗衣机98台、热水器98台,照相机4台、计算机43台、移动电话225部。
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生活进一步改善。据抽样调查,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8739元,增长6.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420元,增长3.1%。全市农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51.5平方米。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36辆、摩托车24辆、彩电111台、空调器87台、电冰箱110台、洗衣机94台、热水器90台、计算机26台、移动电话207部。
社会福利与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显著。全面推进福利与救助事业的社会化,实现了社会救助帮困制度化、网络化和经常化目标,城乡困难群众实现了应保尽保。年末,全市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381人,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7576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700.5万元。社会救助工作顺利推进。全市共有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对象2179人,供养经费支出3847.2万元,城市特困人员救助对象10人,供养经费支出23.3万元。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功能不断增强。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年末,全市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职工达到124141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776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达到315647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84862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86743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98119人。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82767人,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1745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9497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83806人,年末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395人。
十三、人口
人口继续小幅下降。年末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户数为195083户,人口为547568人,人口比上年下降0.8%。全年出生人口2802人,人口出生率为5.10‰,死亡人口6150人,人口死亡率为11.1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08‰。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3.3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19%。
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45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6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0.36%。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