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973元,比上年增长9.9%。按常住地分,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4498和28321 元,增长9.6%和10.5%。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7%。
表5 2021年居民人均收支主要指标
指 标 |
全体居民 |
城镇常住居民 |
农村常住居民 |
|||
绝对值(元) |
比上年增长(%) |
绝对值(元) |
比上年增长(%) |
绝对值(元) |
比上年增长(%) |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44973 |
9.9 |
54498 |
9.6 |
28321 |
10.5 |
1.工资性收入 |
17670 |
14.2 |
20043 |
14.0 |
13521 |
14.4 |
2.经营净收入 |
17719 |
8.2 |
20561 |
8.5 |
12750 |
7.0 |
3.财产净收入 |
6380 |
4.6 |
9698 |
4.2 |
581 |
4.7 |
4.转移净收入 |
3204 |
8.6 |
4196 |
8.1 |
1469 |
9.9 |
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
27154 |
16.6 |
32103 |
16.1 |
18496 |
17.5 |
全县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154元,比上年增长16.6%。按常住地分,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分别为32103和18496元,增长16.1%和增长17.5%。
年末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44.0辆;拥有计算机75.6台,其中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72.4台;拥有移动电话279.8部,其中接入互联网的移动电话273.2部;拥有彩色电视机171.0台、电冰箱104.6台、洗衣机106.1台、空调201.7台、热水器127.5台。
年末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3.33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数76.6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7.33、16.30和7.50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最低标准提高到260元,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月人均提高105元。
年末在册低保对象18593人(不含五保)。低保资金(含各类补贴)支出15236万元,比上年下降5.9%;新增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9家,新增各类机构养老床位数350张。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县共有小学53所,招生0.97万人,在校生6.28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00.0%。共有初中39所,招生1.07万人,在校生3.25万人,初中毕业升学率为 98.3%。全县各类中等职业教育学校5所,招生0.37万人,在校生1.05万人;普通高中11所,招生0.53万人,在校生1.54万人。义务教育中小学专任教师 0.61万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0.13万人。全县共有幼儿园143所,在园幼儿2.83万人。
年末全县拥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2家,省级企业研究院8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22家,市级企业研发中心62家,省级众创空间1家。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5家,累计拥有88家,新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38家,累计拥有538家。全年发明专利授权量72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量1213件,外观设计授权量556件。
十一、卫生和文化体育
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8个,图书馆1个,(城市书房3个,百姓书屋7个,文化驿站16个,乡镇文化分馆6个,)乡镇图书分馆18个,国有博物馆1个,依法登记在册民办博物馆8个,电影放映单位6 家,全县院线电影放映6.51万场次,观众60.90万人次。艺术表演团体3个。年末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3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4个,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27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33个。公共图书馆藏书81.24万册。
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92 家,其中医院 13家,卫生院32 家,社区服务站27家,村卫生室251 家,诊所111家,医务室 9家,门诊部44家。年末各类医院床位数3936张,卫生技术人员596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409人,注册护士2678人,分别增长8.6%和11.4%。医疗机构年诊疗631.2万人次,增长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9‰,婴儿死亡率1.2‰。平均每万人有病床46.6张。
到2021年底全县共有大型公共体育场馆2个,体育场地设施面积255.3万平方米。2021年新建百姓健身房6个,多功能运动场2个,笼式足球场1个、体育公园(体育设施进公园)1个,村级全民健身广场1个,标准篮球场4个,登山(健身)步道15公里,健身路径30个。2021年苍南县体育彩票销售 1.6亿。
十二、资源、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
全县林地面积99.47万亩,森林面积88.17万亩,森林蓄积156.4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6.7%。全年完成绿化造林15314亩,人工造林15314亩。
全县全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标准的有190天,达到Ⅱ级标准的有161天,城市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平均为23微克/立方米。全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全县地表水市控及市控以上站位6个,水质在Ⅰ至Ⅲ类的站位5个,劣Ⅴ类水质断面为0个。2021年度县城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53.6分贝;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62.1分贝。
全县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4起,死亡3人;道路运输事故4起,死亡2人;建筑施工事故3起死亡0人;水上交通事故2起,死亡3人;合计13起,死亡8人,同比前两年平均值分别下降23.53%和下降44.83%,今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人口数据将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发布公报,与人口相关计算指标的数据暂缺。
(2)全县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