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加快完善。配合做好宁仪扬城际轻轨项目规划,北沿江高铁仪征段工程基本完成征地组卷。龙潭过江通道形象进度达70%,仪禄高速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宁盐高速、345国道新集南段工程有序实施,大新公路大数据产业园段主线贯通。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入选鲁班奖名单并完成公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22公里、县道大中修9.5公里。“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进入部级评审。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累计完成27.1公里,沙河闸站有序建设,龙河治理二期工程建成投用。创建省级农村生态河道71公里,建设幸福河湖14条。开工建设220千伏越江变、110千伏双龙变输变电工程。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基本保持稳定。年末全市户籍人口543444人,减少4757人。其中:男性人口271538人,减少2612人;女性人口271906人,减少2145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4.00‰,较上年下降0.83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8.79‰,增加0.28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79‰,增加1.11个千分点。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3.86万人,较上年增加0.44万人。
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根据城乡一体化住户抽样调查,全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859元,增长6.5%;人均消费支出25959元,增长6.3%。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024元,增长5.7%,人均消费支出30261元,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02元,增长7.3%,人均消费支出20812元,增长8.4%。年末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房屋面积为5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房屋面积为57平方米。
社会保障逐步健全。年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64万人,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9.9万人。落实稳岗返还、减征保费、扩岗补助1亿元,采集就业岗位15000个,城镇新增就业8200人。加大信贷支持创业力度,发放“苏岗贷”“富民创业贷”4.2亿元,扶持自主创业1900人。实施全民参保扩面计划,新增参保8500人,参保率98%以上。建成1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新建2个颐养示范社区,完成800户家庭适老化改造。升级改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创成大仪镇、月塘镇省级示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扎实开展急难家庭救助、因病支出型家庭救助、教育救助和临时救助,率先试点“物质+服务”救助模式,惠及困难群众4000多人次。新增住房保障家庭653户。住房公积金扩面5600人,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实现镇域全覆盖。
注:
(1)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未作机械调整。
(4)公报中涉及的人均指标根据人口预计数计算得到。
(5)部分指标数据因统计口径调整,较上年不具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