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郊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统 计 公 报
郊区统计局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发展为要、项目为王、实干为先”的鲜明导向,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克难奋进,勇毅前行,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全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GDP)153.3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5%。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11.15亿元,增长3.7%;第二产业增加值82.05亿元,增长5.2%;第三产业增加值60.14亿元,增长3.7%。三次产业结构为7.3:53.5:39.2,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比重约45.3%,比上年提升4.5个百分点。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5万元/人。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16.2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3.27%。
二、农业、林业和水利
全年实现农林牧渔业现价总产值182627万元,同比可比价(下同)增长4.8%。其中,农业产值111489万元,同比增长6.4%;林业产值3501万元,同比增长2.6%;牧业产值29865万元,同比持平;渔业产值31072万元,同比增长5%。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0035.5公顷,比上年下降4.3%。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1725.1公顷,下降2.6%;棉花播种面积357.4公顷,下降62.8%;油料作物播种面积4432.9公顷,增长1.7%;蔬菜、瓜果播种面积2795.9公顷,下降6%。
全年粮食产量183731吨,比上年增长2.8%;油料产量12643.20吨,下降3.5%;棉花产量306吨,下降55.6%;蔬菜、瓜果总产量78513.3吨,增长2.5%。
年末全区生猪存栏16.6千头,同比增长33.4%;全年生猪出栏36.1千头,比上年增长8.4%。全年主要肉类总产量10247.5吨,比上年下降11.2%,其中猪肉产量4138.4吨,增长8.8%。禽蛋产量7835.7吨,比上年下降3.2%。全年水产品产量22760吨,增长4%。
全年农村用电量8102.6万千瓦时,下降2%。化肥施用量(折纯)12692吨,同比下降1.5%。农村柴油使用量4646.9吨,下降0.8%。
深入推进实施“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全年使用各级财政衔接资金3260.4万元用于村级特色产业发展。申报实施脱贫户自主发展产业奖补项目1628个,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带贫,带动1642户脱贫户增收;完成14个村级特色产业项目,完成小型农田水利项目2个。
年末,全区共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1家,其中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国家级示范农业合作社5个,省级示范农业合作社4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4家,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家,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1家,全国有机农业示范基地1处。新增培育农业专业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大户等经营主体共计162个。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夯实,完成上年度开工5.42万亩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和8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基本完成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主体建设。
全年主要农作物(油菜、小麦、水稻)病虫害防治面积达71万亩次,其中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47.1万亩次,统防统治覆盖率达66.3%以上。应用绿色防控技术22.7万亩次,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8.3%,推广商品有机肥1.5万吨、配方肥0.8万吨,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1%以上。全年秸秆产业化利用量达1.65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59%。全区共建立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含废旧农膜)回收点7个,2021年回收农业废弃物20吨,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到82%。开展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工作,实施农艺调控措施5007亩,休耕1665.4亩;耕地安全利用率94%,达到目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2%。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开展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基础工作,共清查核实资产总额5.6亿元;完成13个“三个一批专项”扶持村集体经济项目,全年62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0.2亿元,同比增长34.9%。
全年,新建3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完成农村改厕2300户,卫生厕所普及率提升至92%;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村庄整治覆盖率100%。
全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完成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免疫率达100%。
纵深推进禁捕退捕工作,全年通过网格化监管共协助公安、渔政部门查办案件3起,劝阻违规垂钓人员117名;开展联合执法27次,夜间错时错峰执法26次,查处禁渔相关案件9起;检查水产品交易市场849个次、餐饮服务单位1216个次。
全年争取上级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奖补项目资金98万元;支持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7个,补贴财政资金32.58万元;落实三项惠农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合计发放资金0.3亿元;落实农机购置补贴,高效使用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157万元。
全年,清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隔离带115.05公里,新开防火道41.4公里;清理集中坟区1069亩;清理散坟点1305个;清理焚烧池263座、新建焚烧池524平方米;新增防火语音提示系统10台。全年人工造林1500亩,长防林封山育林3000亩,省级森林抚育10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