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
肥东县统计局
2022年4月15日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巩固拓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县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GDP)[2]811.4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2.21亿元,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272.37亿元,增长8.1%,其中工业增加值132.66亿元,增长7.8%;第三产业增加值456.83亿元,增长12.3%。三次产业[3]结构为10.1∶33.6∶56.3。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90863元(折合14084美元),比上年增加11378元。
2021年全县生产总值(GDP)构成
指 标 | 绝对数(亿元) |
生产总值 | 811.41 |
其中:第一产业 | 82.21 |
第二产业 | 272.37 |
第三产业 | 456.83 |
其中:农林牧渔业 | 83.89 |
工业 | 132.66 |
建筑业 | 139.86 |
批发和零售业 | 84.57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51.97 |
住宿和餐饮业 | 13.87 |
金融业 | 30.56 |
房地产业 | 83.08 |
营利性服务业 | 100.95 |
非营利性服务业 | 90.00 |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08.5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其中城镇户籍人口是34.1万人,增加1.7万人。常住人口89.3万人,增加0.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1.82%,提高3.84个百分点。
2021年末全县人口及构成
指 标 | 年末数 (万人) |
比重 (%) |
年末常住人口 | 89.3 | — |
年末户籍人口 | 108.5 | 100 |
其中:城镇(户籍) | 34.1 | 31.4 |
乡村 | 74.4 | 68.6 |
其中:0-17岁 | 19.5 | 18 |
18-59岁 | 68.4 | 63 |
60周岁及以上 | 20.6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