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沂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全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两级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社会发展和谐稳定,质量效益显著提升,全县经济稳中有进、进中提质。
一、综合
初步核算,2023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306.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为57.4亿元,比上年增长5.3%;第二产业增加值为118.7亿元,增长6.9%;第三产业增加值为130.4亿元,增长5%。三次产业结构为18.7:38.8:42.5。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78.4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7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0.4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1.59%,比上年末提高1.62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23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869人,困难人员就业46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二、农业
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58.67亿元,增长5.4%,其中农林牧渔服务业增长7.8%。全年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109.99亿元,按不变价计算,增长5.9%。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87.75万亩,增长0.29%。粮食总产量36.2万吨,增长1.83%。其中,夏粮总产量15.42万吨,增长1.74%;秋粮总产量20.77万吨,增长1.85%。全年粮食平均亩产412.47公斤,增长1.51%。
全年蔬菜及食用菌种植面积24.16万亩,增长1.2%,产量120.70万吨,增长2.5%。瓜果种植面积2.12万亩,增长6.0%,产量5.59万吨,增长6.2%。果园面积6.96万亩,下降0.1%,水果产量11.05万吨,增长0.2%。
全年猪、牛、羊、禽主要畜禽分别出栏78.6万头、5.73万头、18.4万只、12545.8万只,年末全县生猪存栏45.26万头、牛存栏6.31万头、羊存栏13.25万只、家禽存栏3164.05万只。猪、牛、羊、家禽合计肉类总产量25.33万吨,禽蛋产量3.2万吨,牛奶产量4.29万吨。
三、工业、建筑业和全社会能耗
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68家,完成工业产值500.24亿元,增长7.99%。其中,国有企业完成产值11.89亿元,下降16.52%;股份制企业完成产值470.48亿元,增长8.85%;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完成产值12.96亿元,增长4.76%;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完成产值4.92亿元,增长12.11%。在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轻工业完成总产值392.1亿元,增长12.38%;重工业完成总产值108.14亿元,下降5.41 %。轻重工业产值比例为100:27.58(轻工业为100),轻工业占比78.38%。全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实现营业收入503.84亿元,增长6.28%;实现利税15.96亿元,增长13.87%;利润总额9.3亿元,增长26.65%。
全县51家建筑业企业完成产值52.3亿元,增长4%,实现增加值16.24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增长16.4%。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20.6万平方米,建筑竣工面积120.6万平方米。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耗量为69.52万吨标准煤,下降6.51%。其中,煤炭消费量合计53.38万吨,下降8.83%;工业用电量17.90亿千瓦时,增长5.20%。
四、服务业
全县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0.1亿元,增长3.6%。其中,居民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7.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下降8.7%;信息技术业营业收入增长29.9%;文化和体育娱乐业营业收入下降43.8%;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增长10.4%;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增长17.4%;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增长1.9%;金融业增加值增长8.4%;房地产业增加值增长1%。
五、国内外贸易
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亿元,增长8.2%。其中,限上批发业销售额70.42亿元,增长29.1%;限上零售业单位实现销售额25.05亿元,增长2.0%;限上住宿业单位实现营业额8192万元,增长30.0%;限上餐饮业单位实现营业额7.76亿元,增长26.5%。
全县实现货物进出口总额45.51亿元,同比增长27.1%,其中出口44.92亿元同比增长28.9%,进口5961万元,同比下降37.6%。全县共有18家企业进出口额过千万美元。全年实际利用外资额2321万美元。
六、固定资产投资
2023年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7.7%,三次产业投资结构为1.1:48.9:50。分领域看,建安投资增长15.1%;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8.2%;高技术投资增长52.2%,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18.9%;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的77.5%,较上年下降3.9个百分点。
全县房地产投资下降18%;新开工面积70.2万平方米,下降3.6%。商品房销售面积56万平方米,下降7.8%。
七、财政金融
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31亿元,增长10.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12亿元,增长8.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3.3%。分税种看,增值税增长36%,企业所得税下降28%,个人所得税下降36.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08亿元,增长3.4%。
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676.35亿元,比年初增加68.83亿元,其中,住户存款574.87亿元,较年初增加60.51亿元。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473.58
亿元,比年初增加63.88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269.56亿元,比年初增加42.94亿元。
八、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
2023年,我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53元,增长6.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985元,增长5.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19元,增长7.9%。我县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717元,增长6.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490元,下降5.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485元,增长9.4%。
年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58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0.5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23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7.93万人。累计征收各类社会保险费33.35亿元,支出各类社会保险基金30.01亿元,期末滚存结余23.32亿元。
开发安置乡村公益岗6100人、城镇公益岗350人;组织职业技能培训5123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822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1518人次,拨付资金51.26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7801人次,拨付资金1212.28万元;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58.69万元。
九、科学技术和教育
2023年度,我县获批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10项,合计争取项目资金772万元,落实省市政策补助资金895万元。按照《沂南县加快工业强县建设若干政策》(沂政发﹝2022﹞1号)文件精神,兑付加快工业强县建设若干政策奖补资金77.51万元。193家企业入库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8个项目通过科技成果评价,30家企业获批科技成果转化贷款1.67亿元。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9家,净增39家,全县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7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174家。1家企业获批市级技术创新中心,9家企业获批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全县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达到55家。培育泰山产业创新领军人才1人、沂蒙优秀创业人才2人,引进外国专家3人。
全年普通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100%。共招收小学生20386人,初中新生10560人,高一新生6870人。全县小学在校学生73200人,初中在校生34103人,普通高中在校生17072人。
十、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
2023年末全县国家A级以上旅游景区14家,其中4A级景区6家,3A级景区6家,2A级景区2家;旅行社7家;星级酒店2家,其中四星级酒店1家,三星级酒店1家。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镇1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2个,省级精品文旅名镇(乡村旅游重点镇)3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7个、红色文化特色村4个、景区化村庄19个。
现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7项,市级项目42项,县级项目81项。省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5人,市级传承人26人,县级传承人49人。完成送戏下乡324场、送电影下乡3660场,完成村 (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文化小广场提档升级各74个。举办庄户剧团、广场舞培训班等12次,累计培训500余人次;开展各类基层群众文化活动2000余场,累计服务20万余人次。
2023年末,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33处,其中,县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计中心、皮防站、结防所各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处,乡镇卫生院22处。全县共有村卫生室397处,民营医疗机构14处,门诊部11处,诊所、医务室142处,拥有病床6039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501人。
十一、通信、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实现电信营业收入4.68亿元,固定电话用户达到4.37万户,移动电话用户70.96万户,互联网用户29.68万户,有线电视用户达到6.4万户,广播电台综合用户覆盖率达到95%。
全年优良天数263天,比上年增减少17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29。PM2.5浓度37μg/m3,PM10浓度70μg/m3,SO2浓度10μg/m3,NO2浓度29μg/m3,CO浓度1.2mg/m3,O3浓度166μg/m3。省控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5.82,出境断面年均值达标,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全县累计发生亡人生产安全事故4起,均为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去年均同比下降20%,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注:
[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5]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二是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包括城镇和农村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以及城镇个体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
[7]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