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已发现各类矿产(含共伴生)69种,全市保有金属量占全国四分之一多、居全国地级市首位,菱镁矿储量占全国第二位,钼居储量全国第四位,滑石储量居全国第五位。
年末森林覆盖率16.44%,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825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2914亩(含人工更新)、退化林修复911亩。全市现有各级自然保护区2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8个、市级3个;森林公园17处,其中国家级7处、省级3处、市级7处;湿地公园7处。
全社会电力消费量618.1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1.0%。其中,第一产业用电16.59亿千瓦时,增长11.6%;第二产业用电469.82亿千瓦时,下降1.3%,其中工业用电465.44亿千瓦时,下降1.3%;第三产业用电69.27亿千瓦时,增长11.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62.46亿千瓦时,增长6.4%。
声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各类噪声功能区均达到相应指标要求。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年均值昼间为66.3分贝,夜间为54.8分贝。市区区域声环境等效声级昼间为53.2分贝,夜间为45.1分贝。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58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0057人。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5.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包括: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7.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消费性支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以及百户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均来自于抽样调查。
8.原保险保费收入是指保险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9.森林覆盖率按照新标准森林范围进行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