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逐步健全。年末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2.52万人。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扩大跨省劳务合作,城镇新增就业875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00人,困难人员就业1400人,支持成功自主创业2335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100%。建成示范性颐养社区2个,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惠及2.5万人。破解安置房办证难题,9415套安置房完成首次登记。推动低保扩围增效,发放生活保障金超亿元,临时救助4582人,为109名失能、半失能人员提供居家照料服务。
注:
(1)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未作机械调整。
(4)公报中涉及的人均指标根据人口预计数计算得到。
(5)部分指标数据因统计口径调整,较上年不具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