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改革攻坚、创新突破,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奋力争当中国式现代化县市域实践排头兵取得积极进展。全市经济运行呈现稳进向好态势。
表1 全市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情况表
指标名称 |
单位 |
2023年 |
增速(%) |
年末户籍人口 |
万人 |
107.04 |
0.1 |
地区生产总值(GDP) |
亿元 |
2639.45 |
6.0 |
财政总收入 |
亿元 |
393.76 |
8.2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亿元 |
221.71 |
8.3 |
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1433.98 |
4.8 |
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 |
12.4 |
商品房销售面积 |
万平方米 |
144.47 |
-4.4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772.18 |
5.3 |
自营出口总额 |
亿元 |
1053.34 |
6.2 |
实际利用外资 |
万美元 |
89065 |
70.2 |
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 |
亿元 |
4772.01 |
17.5 |
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 |
亿元 |
4300.21 |
17.6 |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69858 |
5.3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76803 |
4.7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50180 |
6.4 |
全社会用电量 |
亿千瓦时 |
203.72 |
8.6 |
工业用电量 |
亿千瓦时 |
151.26 |
11.3 |
一、综合
地区生产总值 初步核算,全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39.45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6.0%,列宁波县(市、区)第3位。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4.17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1558.93亿元,增长5.7%,其中工业增加值1433.98亿元,增长4.8%;第三产业增加值1016.35亿元,增长6.6%。三次产业之比为2.4:59.1:38.5。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为141261元,增长5.7%。
市级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25.5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增长5.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7.19亿元,增长5.4%;第二产业增加值938.18亿元,增长5.3%,其中工业增加值881.65亿元,增长5.1%;第三产业增加值730.21亿元,增长6.2%。三次产业之比为3.3:54.4: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