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19元,同比增长6.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35元,同比增长6.3%。
年末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5876人。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3521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2355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0716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632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92084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019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6801人。
本年全县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409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7483人。
年末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6个,床位445张,收养救助20人。全县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1个。
注:[1]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除注明外,所有增长或下降速度均为同上年相比较。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制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自2022年起不再开展统计调查。
[5]邮政行业业务总量按2020年价格计算,电信业务总量按上年不变价计算。
[6]2021年保险相关数据采用财务口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