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业:年末全市共有 1841 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2690 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集中五 保供养人数 277 人,农村分散五保供养人数 195 人。全年 结婚登记数 1148 对,离婚登记数 267 对。
优 抚:全年共有优抚对象 655 人,包括定期抚恤人数 103 人,其中:三属 11 人,伤残人员 92 人;定期补助 50 人,其中:抗日战争时期入伍 3 人,解放战争时期入伍 9 人,新中国成立后至 1954 年 10 月 31 日前入伍 9 人,带病 回乡军人 29 人;生活补助人数 502 人,其中:参战退役人 员 6 人,烈士子女 22 人;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474 人。补 助资金共支出 598.1 万元。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
2、本公报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3、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 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可能存在分项合计不 等的情况。
5、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各种登记 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其他单位进行的计划 总投资 500 万元及以上项目,不包括农户投资;限额以上 批发业是指申报时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批发 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限额以上零售业是指申报时 主营业务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 动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是申报时指主营业务收入 已达到 200 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 单位。
6、常住人口数据来源于古交市统计局人口抽样调查, 户籍人口数来源于古交市公安局。
7、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节能降耗指标单独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