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亿元,同比增长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3亿元,同比下降15.3%。
年末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82.9亿元,较年初增加14.7亿元,同比增速21.6%。各项存款余额182.6亿元,较年初增加28.6亿元,同比增速18.5%。存贷比45.4%。
九、教育和文化体育
2023年,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58所,其中小学46所(完全小学 38所,教学点8个),初中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中学1所,特教学校1所,普通高中1所,职教中心1所,教师发展中心1所。共有学生32573人,其中小学16877人,初中9969人,高中4289人,职教1354人,特教84人。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100%,巩固率99.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5.5%。中小学在职教师2164人,其中小学1090人,初中616人,高中376人,职教70人,特教12人。幼儿园47所(其中公办幼儿园33所,民办幼儿园14所),在园幼儿4692人,幼儿教师599人,学前三年毛入学率98.7%。全县现有在校特殊儿童128人,其中特教学校就读的学生共计84人(在校24人,送教60人),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共有44人,其中普校随班就读学生41人、送教上门3人。改善办学条件资金投入1700万元。
目前,高邑县已实现文化站乡镇(社区)全覆盖,共建有5个乡镇文化站,共建有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12个,覆盖率100%,站内均配有多功能文化活动室、文体广场、图书阅览室、音响设备、文艺器材及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
2023年,我县被市体育局评选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考核优秀县。共更新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45处,其中,更新健身设施40处,修缮提升高邑县奥林匹克体育公园,建设健身步道1条,足球、篮球、羽毛球场地各1个。
十、卫生和社会服务
2023年末全县共有医疗卫生机构(含诊所)166个。其中,医院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乡镇卫生院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个,村卫生室108个。年末卫生机构实有床位752张。其中,医院拥有床位625张,乡镇卫生院96张。全县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148人。其中,执业医师366人,执业助理医师136人,注册护士486人。
年末全县养老服务机构5个,床位386张;各类社区服务机构2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1个。
十一、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18元,增长6.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74元,增长7.2%。
年末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97062人,比上年末增加138人。城镇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1646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68人。其中在岗职工参保人数为11843万人,离退休人员参保人数为4619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71081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2672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58408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7821人,增加502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16855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9117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2672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主要为初步统计数。由于单位换算、四舍五入等原因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民营经济增加值绝对值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按照我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最终核实数据确定后,初步核算数据不再使用。
[4]就业、进出口、实际使用外资、新设外资企业、交通、旅游、财政、金融、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等指标均为相关部门提供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