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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2年永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疾病防控策略得到有效完善。一是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我县传染病网报综合率已到达100%,重点传染病监测率达100%。建立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筑牢儿童群体免疫屏障。二是大力开展慢性病防治工作,积极宣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三是切实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全县肺结核患者68人,管理率100%,规则服药人数120人,规则服药率100%。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活动,推进艾滋病宣传常态化工作。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提质增效。与14家项目实施单位签订2022年永吉县政府购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同并开展项目工作指导、考核;重新调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方式,按照重点人群实际服务数量进行资金结算,按照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结余资金依据年度排名进行以奖代补;全县电子档案公开率为96.3%,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开放率为98.66%,APP小程序居民电子档案激活率为44.73%;辖区村卫生室推进村医“积分制”绩效考核覆盖率达100%。培训乡村两级医务80余人;落实乡村医生项目补助资金,保障每个村卫生室服务量在40%以上,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指标和补助资金分配标准,持续加强服务能力和水平。

  妇幼服务工作扎实开展。2022年底,全县共有开展托育服务机构28家,托位数1002个,永吉县实验幼儿园该园被列为市级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机构;对助产机构不定期的检查指导,对医疗保健机构建册管理情况督导培训,全县无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率为6.76‰,初产剖宫产率为60.67%;组织开展危重孕产妇评审2次、儿童死亡评审4次;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为96.33%;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入吉林省远程医疗服务平台。

  新时代老龄工作扎实推进。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全县80%以上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全县13家养老机构均已完成签约,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通过免费义诊、名师讲座、手册发放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老年人健康意识;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迅速启动疫情输入风险防控触发机制,利用大数据,实行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做到追踪和管控到位,全年排查涉疫地区返回人员80950人(境外1030人);二是做好外地返(来)人员集中隔离闭环转运,建立健全“1+1+6”指挥体系,确保隔离转运工作无缝衔接;三是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组建三级流调队,加强流调人员培训和演练,累计完成病例个案流行病学调查1560人、密切接触者5000余人、次密接6000余人,2022年以来我县共发现核酸检测阳性人员420例,疾控中心在2小时内进行确认和网络直报;四是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成立全员核酸检测领导小组和采样检测专班,全县设置集中采样场所183个,组建采样专业队330支,全县日最大检测量达到16.5万人次,全县共开展核酸检测63轮,1424万人次;五是强化医疗机构感染控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把医疗机构院感防控责任落细落实;六是全力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截至年末,全县3岁以上人群首剂接种率为86.37%,全程累计接种完成率84.88%,加强免疫人群接种率67.59%,七人普统计60岁以上老人接种率85.34%,全程接种率82.52%,加强免疫接种率80.90%。

  三、人民生活

  人 口

  2022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19080人,其中,乡村人口237725人,城镇人口81355人。全年全县出生人口1029人,出生率0.3%,死亡人口1325人,死亡率0.4%。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0.1%。

  就 业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80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率10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7.18万人;组织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59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90万元;开展养老护理员、育婴员、直播销售员、保健按摩师等技能培训84期4180人次,拨付培训补贴资金605万元;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895人,发放岗位补贴1363万元;为3069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737万元。

  生活与保障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小幅度波动。2022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68元,同比下降1.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8027元,同比增长3.4%。

  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20元;城市分散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月715元,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月535元;城市集中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农村集中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月820元。城镇低保在保1918户、2624人,发放救助金2103.6万元;农村低保在保6460户、8594人,发放救助资金4306.6万元;特困供养在保2624人,发放救助金2315.4万元;临时救助48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3.04万元,为1.3万人发放节日补贴732.3万元,取暖补贴96.52万元,物价补贴104.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27.35万元;疫情蔬菜包8595份,171.9万元。临时救助业务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84.72万元。累计发放救助金9910.32万元。

  乡村振兴

  2022年底,全县有脱贫户4141户、7188人,家庭人均纯收入11817元,同比2021年增长13.6%。有监测对象407户、782人,新纳入监测对象10户、21人,328户、632人监测对象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投入衔接资金2773万元,谋划实施产业项目18个;226人次贫困学生享受到“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3.9万元,9户脱贫户、34户边缘易致贫户享受“一事一议”医疗救助6.8万元,改造危房5户,新建帮扶车间2个,开发公益岗位784个,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3%以上;为525户脱贫户、监测对象发放小额信贷资金312.03万元,创建千村示范村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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