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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明水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明水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大庆之年,也是明水奋进“十四五”、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年。这一年,面对“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艰巨任务,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依靠全县人民,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圆满完成既定各项任务目标。

  一、综合

  初步测算,全县生产总值完成565224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以下简称同比)增长3.6% ,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328728万元,同比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54929万元,同比增长6.9%;第三产业增加值181567万元,同比增长4.1%。全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17422元,同比增长4.7%,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完成市对县考核目标任务。

  二、农业和农村经济

  全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2092500亩。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44785万元,同比增长2.81%,其中:农业产值343802万元,增长2.62%;林业产值8757万元,增长4.86%;牧业产值275086万元,增长3.53%;渔业产值11037万元,增长-8.19%;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6103万元,增长-1.55%。

  全县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92.27万千瓦。大中型拖拉机20460台,小型拖拉机7500台 ,农用排灌动力机械4550台。机械耕耙面积198.23万亩;机械收获面积204.8万亩;机械脱粒粮食108.8万吨。农机化经营总收入1120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1000万元。

  全县化肥施用量69905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201吨;其中:地膜使用量154吨,地膜覆膜面积3115公顷;农用柴油使用量11508吨。

  全县农村用电量15398万千瓦小时,同比增长23.3%。

  三、工业

  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30694万元,同比增长17.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23户,完成总产值1601093万元,同比增长6.47%。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46133万元,利润总额完成-5081万元,税金总额完成3619万元。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4131万元,同比增长17.5%。其中:产业项目投资14590万元,同比降幅54.3%,第一产业投资24528万元,同比增长16.8%。

  五、国内贸易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26517万元,同比增长-4.2%。按行业分,批发业商品销售额增长速度-4.2%;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长速度-4.1%;住宿业营业额增长速度-8.4%;餐饮业营业额增长速度-4.2%。物价总水平相对稳定。

  六、利用内资

  2022实际利用内资实现151206.29万元,同比增长9.46%。

  七、交通运输和邮电业

  交通运输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客运量13.2万人,旅客周转量1000.9万人公里,货运量113.8万吨,货物周转量40637.9万吨公里。

  八、财税、金融

  全县财政总收入28561万元,同比增长-3.9%,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9744万元,同比增长-5.7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17万元,同比-13.12%。地方财政支出306159万元,同比增长22.32%。全县国税、地税共实现各项税收收入7427万元,同比增长-8.27%。

  全县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202754万元,比年初增长14.5%,其中:储蓄存款余额1136346万元,比年初增长17.1%。金融机构年末贷款余额382559万元,比年初增长-2.6%。

  九、教育、文化、卫生

  全县拥有普通高中1所,初中11所,小学10所、幼儿园27所。全县普通高中在校学3322人;初中在校学生6602人;小学在校学生6643人;在园幼儿294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99.98%,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9%以上,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7.8%,中学生达到99.3%,高中、初中专任教师1024人;小学专任教师727人。

  全县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1个,其中:医院2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4个,卫生预防及保健机构2个。病床实有数1536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524人。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为324422人,其中:男性167811人,女性156611人。全年出生人口1099人,出生率为3.38‰;死亡人口1530人,死亡率为4.7‰;自然减少人口1904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3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67元,同比增长4.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28元,同比增长4.5%。

  全县共有123695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0072人;城乡低保户15468户,22417人,全县支付城市最低生活救助资金2328.2万元;支付农村最低生活救助资金6321.5万元;全县有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2825名,全年发放高龄津贴397.94万元。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5%。

  注释: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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