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年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506人,同比减少8人;城镇居民低保户数328户;城镇低保资金支出366.01万元,同比增加17.98万元;农村居民低保户数487户,人数798人;全市五保户152户。农村低保资金支出488.20万元,同期增加60.73万元;享受伤残抚恤金人数22人,享受定期抚恤金27人,享受定期补助229人。结婚登记373对。
十一、资源、环境保护
2022年全年全口径用水量为7.1590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0.7856亿立方米,地下水6.3734亿立方米。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0.01531亿立方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0.00219亿立方米,畜禽用水量0.0159亿立方米,农田灌溉用水量7.1164 亿立方米,城镇环境卫生用水量0.0000242亿立方米。
2022年全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中趋好。环境质量总体概况:地表水水质无明显变化,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稳定,饮用水源水质持续稳定。
2022年抚远市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有效天数为345天,其中优良天数为339天,轻度污染天数为6天,无重度污染天气,达标比例为98.26%。
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分别为19μg/m³和12μg/m³,一氧化碳浓度年均均值1.0mg/m³、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均值为5μg/m³、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均值为6μg/m³和臭氧(8H)浓度年均均值为121μg/m³。
2022年我市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25%,无劣V类水体。4个国控考核断面中,乌苏镇断面年度均值达到III类;抚远、浓江乡、别拉洪村断面年均值为IV类。全年对国控考核断面共完成了37次监测,其中达到Ⅲ类或优于Ⅲ类共19次,III类水达标率为51.35%。
2022年对我市亮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了2次常规监测,1次全分析监测,结果显示亮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除铁、锰受天然背景值影响外,其它指标全部达标。
注:1、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GDP)指标为初步核算数据;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