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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舒兰市2022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十、文化、体育和卫生

  全市共有文化艺术馆一座,图书馆一座,少年业余体校一座,档案馆一座。市档案馆全年共接待查档人次862人次,提供档案资料1145件(卷)次;完成全市一级立档单位2016年文书档案接收进馆工作,总计54个全宗3634卷。完成脱贫攻坚档案接收进馆工作,总计12321件;完成疫情防控档案接收进馆工作,总计2802件,光盘8张。全年《舒兰新闻》开设专栏34个,播出新闻300余期近700条。“舒兰发布”微信公众号、“舒兰融媒”APP共发布新闻1万余条,其中“舒兰发布”微信公众号总用户数达44300余人,“舒兰融媒”APP下载量62000多人。“舒兰融媒”抖音号发布短视频120余个,总浏览量达170万次,获赞1.4万次,粉丝量近万人。“舒兰发布”视频号发布作品100余个,总浏览量达87万次。纪录片《青春作伴好还乡》入选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年第二季度优秀国产纪录片,是全国唯一县级融媒体中心获奖作品。广播专题节目《你好东北虎》获中国广播电视大奖提名奖,是近几年来全省县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作品。

  文化旅游活动丰富多彩,办了市民文化节、农民文化节等“送演出下基层”文化惠民工作,完成送戏下乡24场次、送图书下乡40场次、送演出送展览18场次。开展了线下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18场次,线上文化惠民活动16次、全民阅读活动3次。举办了2022“稻香舒兰”杯首届大众长跑比赛和2022中国篮球公开赛舒兰赛区暨“创城杯”篮球赛。

  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完成了《舒兰市全域旅游规划编制》及吉林市十四五规划意见征求工作,将我市二合雪乡、驿路舒兰、青松森林公园、鹅文化产业园等重点项目纳入吉林市十四五规划项目库。组织旅游商品企业参加“吉林省旅游商品大赛”,吉林宝龙仓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选送的“吉兰•舒兰大米(富硒米)”荣获银奖。设计了游冰嬉雪民俗风情之旅、寻访古迹遗址之旅等7条旅游线路,全面宣传我市15个景区景点及8个乡村游经营单位资源。

  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医疗条件。一是改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利用原市人民医院门诊楼进行改建,于8月26开工,于年底全部竣工投入使用。二是改造民训集中医学观察点。目前,已完成项目勘察、图纸设计、预算评审和招标工作。三是市中医院能力提升项目。四是吉舒二社区异址改造项目。五是改建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六是改建新安乡卫生院、新建上营镇卫生院。目前,全市开设床位2662张,职工401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481人。注册执业医师802人、注册执业护士1470人,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2022年,全市共有399850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乡人口参保率为98.3%,共为371160人次城乡居民报销医药费用5150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筹资总额35408万元。城乡医疗救助有序开展,全年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973.1万元。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生态安全得到切实维护,生态宜居城市环境基础不断夯实。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全面开展生态强市建设。生态强市工作稳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印发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完成了试点区域污染现状调查、监测等前期工作。推进绿色交通和公共机构节能,更换新能源公交车15台,充电桩建设处于场地平整工作阶段。35家单位完成省级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1家完成国家级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完成29家节水型机关单位。生态农业快速发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覆盖18个乡镇街、211个行政村、1291个自然屯。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组织实施政府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1个,包括10个历史遗留矿山和5个到期关闭矿山,恢复治理面积34.48公顷;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低碳绿色发展基础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绿色成色更浓。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深入,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蓝天、碧水、净土、生态环境安全“四大保卫战”成效显著。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我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766.4平方千米,占市域国土面积的16.8%。全面推行田长制,全市农田保护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实施保护性耕作作业面积5.6万亩。恢复治理矿山24座,恢复治理面积58.1公顷。对19个湿地斑块完成了碑、牌、桩的设立工作,建立了湿地资源数据库。建立健全了“林长制”组织、制度和责任体系。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594起,死亡7人。其中,煤矿发生0起,死亡0人。道路交通事故11起,死亡4人,未发生安全生产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581起。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3人。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58.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5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26.6%;男性人口为29.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0.9%;女性人口为28.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49.1%;全年出生人口为737人,人口出生率1.5‰,政策生育率100%,死亡人口3054人,死亡率6.3‰,人口自然增长率-4.8‰,保持了适度低生育水平。

  城乡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据全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新口径数据显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234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293元,分别比上年下降0.3%和增长3.5%。

  社会保险政策实现全覆盖。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数为48855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到277497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1892人,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数为50588人,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94848人。全年共发放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146300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3132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1120万元,发放工伤保险待遇661万元。发放机关保险待遇46000万元。及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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