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菜单

(吉林省)长春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中等职业教育。学年末全市共有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以下同)90所,比上年减少3所,教职工0.5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37万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1.58万人,招生1.72万,在校学生5万人。全市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任务(含中等职业学校、附设中职班)的专任教师0.38万人。

  十一、科技 质量技术监督

  全年全市专利授权量22083件,比上年增长1.9%。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5630件,增长11.5%。全年认定登记技术合同1902份,技术合同成交额44.28亿元。全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985户。

  年末全市共有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6家,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9家。全年实施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725批次,强制检定计量器具32万台/件。

  十二、文化 卫生 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文化(文物)事业机构295家,其中,艺术表演团体9家,艺术表演场馆5家,公共图书馆13家,艺术馆、文化馆13家,文化站205家,文化艺术科研、科技机构1家,文物保护研究机构1家,文物保护管理机构5家,其他文化事业10家,博物馆26家,文化市场管理机构7家。公共图书馆总藏量766万册,其中,少儿图书馆藏量129万册。

  年末全市拥有各类文化经营场所1180家,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571家,文化娱乐场所288家,演出场所68家,艺术品经营店253家。市区(含开发区)文化经营场所998家,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442家,文化娱乐场所249家,演出场所54家,古玩(美术品)经营店253家。

  年末全市共有广播电视台7座,节目23套,中波发射台和转播台3座,转播台9座,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为100%。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医疗机构7862个,比上年下降0.8%。其中医院、卫生院403所,增长1.3%。拥有医疗床位6.73万张,增长1.7%。卫生技术人员为8.53万人,增长0.7%。市辖区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1家。

  全年全市销售体育彩票14.3亿元,占全省销售的比例为38%。

  十三、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

  初步核算,全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1815.08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7.3%。全社会用电量292.32亿千瓦时,下降2.8%。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8%。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综合能源消耗增长0.8%。

  全年全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53.7dB(A),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5dB(A)。

  全年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级天数336天,占总天数的92.1%,其中,一级优天数180天,占优良天数53.6%;二级良天数156天,占优良天数46.4%;空气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每立方米28微克,比上年减少3微克;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每立方米8微克;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每立方米26微克,比上年减少5微克。全市环境空气综合指数3.32,下降0.24。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报送情况统计,年末全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36起、死亡144人;全市亿元GDP死亡率0.0213,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0.4918;煤矿百万吨死亡率0。

  十四、人口 人民生活 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总人口为906.5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608.68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7.1%,增长0.3个百分点。

  年末全市出生人口4.17万人,出生率为4.59‰,死亡人口7.69 万人,死亡率8.47‰,自然增长率-3.88‰。人口性别比为101.1(以女性为100)。

  全年全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240元,比上年下降0.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19元,增长2.4%。

  年末全市0-14岁(含不满15岁)人口为99.91万人,占全市年末总人口比重为11%;15-59岁(含不满60岁)人口为610.74万人,占全市年末总人口比重为67.4%。

  年末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4.49万人,比上年增长3.2%。其中,在职职工192.70万人,增长3.6%;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6.10万人,增长0.5%;全年征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195.05亿元;征缴失业保险基金7.77亿元。全年共为81.79万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76.95亿元,增长4.1%,为2.74万名人员发放失业金3.17亿元。

  年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34.72万人,参保率达到95%以上,其中职工医疗保险202.17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632.5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44.17万人。

  全年全市开发就业岗位16.37万个,城镇新增就业10.2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1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102.12万人次,全市累计援助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324人,年末实有公益性岗位人员13230人。

  年末全市城市居民56154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100375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全年发放城乡低保资金9.75亿元。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542家,总床位数4.8万张。其中:国家办养老机构80家,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462家。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72所。

  全年全市销售社会福利彩票9.26亿元。募集善款10677.93万元,总支出慈善募捐款11448.24万元,受助群众超5万人次。

  注释: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分项和合计不等的情况。

  2.本公报长春市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博县网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报告、公报、规划等总结类或文件类信息,本站展示并非全部都完整,为了您更加全面、更有实效的查询学习,建议您到相关地区政府官网浏览或下载完整版本;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本文地址:/tjgongbao/db/8366.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