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户别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206511户,集体户4552户,家庭户人口为498499人,集体户人口为23376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4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8人相比减少1.17人。
二、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66283人,占51.02%;女性人口为255592人,占48.98%。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39下降为104.18。
三、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4]岁人口为89158人,占17.08%;15-59岁人口为308099人,占59.0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24618人,占23.8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1577人,占19.4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1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7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7.9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9.26个百分点。
表2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 龄 | 人口数 | 比 重 |
总 计 | 521875 | 100 |
0-14岁 | 89158 | 17.08 |
15-59岁 | 308099 | 59.04 |
60岁及以上 | 124618 | 23.88 |
其中:65岁及以上 | 101577 | 19.46 |
四、人口受教育情况
全县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813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870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501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497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772人增加到7307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0959人增加到13165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7267人减少到3353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386人增加到35445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5]为8.59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了0.63年。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058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6373人,文盲率[6]由8.57%下降为3.95%,下降4.62个百分点。
五、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一)城乡[7]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03337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18538人,城镇化率[8]为38.9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4115人,乡村人口减少239609人,城镇化率上升16.70[9]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10]
全县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1]为107924人,其中:跨省流入人口为5011人,省内流入人口为102913人。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全市常住人口数据不包括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 0-15岁人口为94964人,16-59岁人口为302293人。
[5]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6]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占常住人口总量的比例。
[7]城乡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8]城镇化率是指常住人口中城镇常住人口比重。
[9]2010年城镇化率数据取自《四川省人口就业统计年鉴》。
[10]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11]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