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通城县统计局
通城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根据通城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99634人,占46.8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26654人,占53.1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5509人,乡村人口减少29979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4.23个百分点。
二、流动人口[4]
全县常住人口中,流动人口为72339人,跨省流动人口为3927人,省内流动人口为68412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县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