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一号)
——全县人口情况
保康县统计局
保康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根据保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2]为22.36万人。
二、人口增长
全县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口相比,十年间总人口减少3.1万人,下降12.17%,年平均下降率为1.29%。
三、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3]83257户,集体户2230户,家庭户人口为21.16万人,集体户人口为1.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5 人。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保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二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保康县统计局
保康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根据保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全县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11.72万人,占52.42%;女性人口为10.64万人,占47.5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55上升为110.15。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保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三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保康县统计局
保康县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根据保康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全县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3.26万人,占14.6%;15-59岁人口为13.52万人,占60.48%;60岁及以上人口为5.57万人,占24.9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15万人,占18.5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增加2.6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8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8.2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增加7.47个百分点。
表4-1 全县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常住人口数 |
比重 |
总 计 |
223622 |
|
0-14岁 |
32646 |
14.6% |
15-59岁 |
135249 |
60.48% |
60岁及以上 |
55727 |
24.92% |
其中:65岁及以上 |
41488 |
18.55% |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34465人,16-59岁人口为1334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