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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象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象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象山区统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政府和象山区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部署下,在象山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桂林市象山区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常住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区常住人口[3]为28687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5284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1588人,增长4.21%,年平均增长率为0.41%。

  图1历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全区共有一乡三办,各街道办、乡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表1各街道办、乡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人口数

比重[4]

2020年

象山区

286872

100.00

南门街道

82238

28.67

象山街道

32394

11.29

平山街道

139698

48.70

二 塘 乡

32542

11.34

  户别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5]109535户,集体户3755户,家庭户人口为274569人,集体户人口为1230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1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9人减少0.28人。

  民族人口

  全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56614人,占89.4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0258人,占10.55%,其中壮族人口为15042人,占5.2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5881人,增长2.3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5707人,增长23.25%,其中壮族人口增加3744人,增长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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