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841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063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837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59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3840人上升为6230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066人上升为1214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5153人下降为4435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0742人下降为27680人。
七、平均受教育年限[7]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9.09年。
八、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45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 减少1563人,文盲率[8]由2.01%下降为1.33%,下降0.68个百分点。
九、城乡[9]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6753人,占43.87%;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87774人,占56.1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1845人,乡村人口减少29790人,城镇人口比重增长5.6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指各乡(镇)的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
[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0-15岁人口为65456人,16-59岁人口为193925人。
[7]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8]文盲率是指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9]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