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统计局
苍梧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要求,我国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一年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镇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目前已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和普查主要数据的汇总工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县常住人口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3]为 27676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9716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2950人,下降13.43%,年平均下降1.43%。
全县共有9个镇,各镇人口分布如下:
表1 各镇常住人口
单位:人、%
地区 | 人口数 | 比重[4] | |
2020年 | 2010年 | ||
全 县 | 276766 | 100.00 | 100.00 |
石桥镇 | 53644 | 19.38 | 17.60 |
沙头镇 | 50636 | 18.29 | 19.23 |
梨埠镇 | 24074 | 8.70 | 8.99 |
岭脚镇 | 42275 | 15.27 | 15.83 |
京南镇 | 28691 | 10.37 | 10.17 |
狮寨镇 | 13201 | 4.77 | 5.35 |
旺甫镇 | 36494 | 13.19 | 12.21 |
六堡镇 | 17601 | 6.36 | 6.60 |
木双镇 | 10150 | 3.67 | 4.02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5]86706户,集体户1228户,家庭户人口为268105人,集体户人口为8661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9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9人减少0.70人。
三、民族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74196人,占99.0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570人,占0.93%,其中壮族人口为682人,占0.25%。
四、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45845人,占52.70%;女性人口为130921人,占47.30%。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11.4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8.59相比增加了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