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旅委会,协办单位: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8. 建成投用张地至龙安村公路改建工程、猫儿山至大龙乡公路A标段等项目,争创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主办单位:交通运输局,协办单位: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49. 积极争取国家库区移民后期扶持示范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水埠水库中型灌区、泰南灌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项目,进一步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
主办单位:水利局,协办单位: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升绿水青山“含金量”
50. 牢固树立“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理念,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农业面源、城市扬尘、小水电、秸秆焚烧等防治攻坚,加快实施熊家栋采石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原氨厂地块污染治理等项目,确保空气、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省前列。
主办单位: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1.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争取与上海市建立碳汇购买合作关系。
主办单位:林业局,协办单位:发改局、苏区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52. 持续深化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严格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统筹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大金湖“美丽河湖”试点、“幸福金溪河”建设,加快实施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峨嵋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泰宁段二期工程等项目,新建安全生态水系19.6公里,治理水土流失2万亩,完成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封山育林5万亩。
主办单位:水利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协办单位: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3. 持续开展低碳景区、低碳社区、“绿盈乡村”建设。
主办单位:旅委会、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协办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聚力“强动能”,进一步放大改革开放效应
(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54. 聚焦“健康上水平、百姓得实惠、医生受激励、医院得发展”目标,持续深化医改工作,争取所有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建设“两师两中心”和朱口中医治未病示范镇,完善健康管护“567”机制,进一步推动医防协同融合。
主办单位:卫健局,协办单位:医保局、总医院,各乡(镇)人民政府
55. 聚焦“林业发展、林农增收、林区繁荣”目标,持续深化林改工作,组建县属国有林场,扩大“场村合作”共建3000亩,新增林业碳汇交易1万吨。
主办单位:林业局,协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6. 全面落实教育改革“十项机制”,持续深化中学教育质量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巩固提升中高考成绩和义务教育水平。
主办单位:教育局,协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7. 全面完成国企改革,整合重组文旅、城发两大集团,推动国有资产监管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
主办单位:财政局(国资办),协办单位:组织部、编办、住建局、文旅局、旅委会、城投公司、旅游集团
58. 创新工业园区投融资机制和合作运营模式,推行工业“标准地”改革,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容积率、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
主办单位:工业园区,协办单位:发改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杉城镇、朱口镇
59. 争取列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
主办单位:自然资源局,协办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持续推进协作帮扶工作
60. 巩固拓展国铁集团对口支援工作成果,再落地实施一批对口帮扶项目,促成泰宁至上海直达列车开行。
主办单位:苏区办,协办单位: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61. 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等省直挂钩帮扶单位优势,重点推进乡村振兴、文旅产业、医疗卫生、职工疗休养等支持事项落地见效。
主办单位:苏区办,协办单位: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局、总工会、旅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62. 全力落实虹口区与我县对口合作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明清园高端民宿、国内知名影视基地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等一批沪明对口合作项目落地实施。
主办单位:苏区办,协办单位:文旅局、旅委会、教育局、卫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3. 深度融入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和福州都市圈建设,加强泰宁与龙海“山海协作”,积极承接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产业转移。
主办单位:农业农村局,协办单位:工信局、人社局、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持续扩大对外开放
64. 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和“海丝”核心区、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全力支持县内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力争出口贸易额增长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