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责单位:1.市级疏堵工程:市交通委;2.绿波带建设:市公安局
17.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完成10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大修;持续开展道路积水点排查治理,完成“清管”10000公里以上。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1.城市道路大修:市交通委;2.道路积水点排查治理:市水务局
18.持续开展72所学校、69所医院、16个景区、84个商场周边交通秩序监测和交通环境提升。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营造宜居环境
19.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农村街坊路100万平方米,实现150个村庄污水收集处理,改造提升农村户厕1000座。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农业农村局;2.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市水务局
20.新建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50处,改善优化城乡结合部公园10处,新增村头片林100处。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21.完善150个社区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回收体系,开展150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推进800个居住小区装修垃圾“收运处”一体化规范治理,提高垃圾转运效率。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六、丰富文体生活
22.创建10个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和体育特色乡镇,改扩建10个体育公园,新建70处足球、篮球等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新建或更新3000件室外健身器材。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体育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3.建设100公里森林步道;在具备条件的20处公园实施“减围栏、促联通”;打通二环水系4处滨水步道断点,实现右安门至通惠河12公里滨水步道贯通。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1.建设森林步道、公园减围栏:市园林绿化局;2.贯通滨水步道:市水务局
24.新增10家以上备案博物馆向公众开放;推进京报馆(邵飘萍故居)、北京崇德堂匾额艺术馆等26家“类博物馆”登记开放;推动首都博物馆等10家有条件的博物馆延长向社会开放时间。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文物局
25.组织市民群众参与“歌唱北京”“舞动北京”“艺韵北京”“阅读北京”等系列文化活动1.6万场。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七、保障公共安全
26.持续为全市燃气用户更换、加装安全型配件,年内完成100万户。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7.推进80个小区水、电、气、热等管线改造。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28.为500个火灾风险较高的住宅小区配备联网式感烟火灾报警器、电动自行车智能阻车(池)器,提升火灾隐患实时监测预警能力。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
29.组织开展园林绿化、道路交通、物流寄递等领域从业人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30万人;为全市10000个社区、单位的义务消防队配备应急、通讯设备。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消防救援总队
30.对米面油、肉蛋奶、进口食品、冷链食品等33大类食品抽检监测全覆盖;全年抽检监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不少于1.3万批次。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1.食品抽检: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办)、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药品抽检:市药监局、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八、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31.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主责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2.促进“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等10万人就业;为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服务8万人次;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会300场、就业创业指导活动100场;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提供“一人一策”就业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