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城市建设、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
2022年末,县城建成区面积5.1平方公里;县城建成区道路长度50.12公里,道路面积152.65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12.67公顷,覆盖率41.70%,公园绿地面积77.4公顷。
2022年,全县不断强化污染减排、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执法工作。全年现场监察418家次,共出动监察执法人员1383人次,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件(立案),其中:已作出行政决定18份,其中免于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3份,共处罚款118.1695万元,另2件立案的环境违法行为正在按行政处罚程序办理中。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6家,向105家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1件,处理率100%,办结率100%。
2022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伤亡事故9起、死亡9人,其中:建筑施工行业事故2起,死亡2人;农、林、牧、渔行业领域事故2起,死亡2人;道路运输行业事故4起,死亡4人;非煤矿山行业领域事故1起,死亡1人。
十一、扶贫开发和社会保障
2022年投入中央省市县财政衔接资金5281.5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3815万元,省级资金 1375万元,市级资金91.52万元。从实施项目看:实施产业项目 19个,投资3199万元。脱贫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22个,其中:实施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20个,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2个;发放帮扶小额信贷836.9万元。向33个脱贫村选派99名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调整120个市县单位对全县81个行政村做到定点帮扶全覆盖。截止2022年末,全县脱贫人口6309户24000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2022年,投入60万元为1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免费为40名残疾人装配40例假肢,投入39.66万元对42名残疾儿童进行早期康复训练,免费为108名听力障碍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
2022年末,全县共有重点优抚对象1080人(含出国参战民兵民工129人),全年发放抚恤定期生活补助金248.58万元(含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定期生活补助51.1万元);义务兵家庭共123户,全年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65.34万元。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421户506人,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300.50万元;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3442户5963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2502.38万元;全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371人,其中:集中供养的65人。共有运营公办敬老院7家,核定床位296张,实有床位296张,工作人员16人。
2022年末,全县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9591人,其中:企业参保21315人(缴费阶段参保15566人,离退休5749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8276人(缴费阶段参保5594人,离退休2682人)。实际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601.50万元,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528.65万元;支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2181.83万元,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6736.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4400人,参保率100.35%,实际收缴养老保险基金2584.56万元,政府补贴550万元,实际支付养老金4282.1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637人,其中:在职人员13233人,退休人员7404人,全年实际收缴基本医疗保险金10905.01万元(含生育保险703.2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146.55万元(含生育待遇支付442.46万元)。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179712人,居民保费收入6119.96万元,全年享受待遇93.92万人次,基金支出8807.28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企业职工20272人,其中:农民工10869人,全年收缴保险基金385.27万元,支付1013.17万元。失业保险参保职工10132人,全年实际收缴失业保险费466.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520.04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215.32万元、失业补助金67.71万元、代缴医疗保险费61.96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31.85万元、稳岗补贴141.67万元、失业保险临时价格补贴1.53万元。
2022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309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20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87人,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25个,城镇登记失业率3.85%。
十二、人口与人民生活
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67836户,户籍总人口211408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74305人,占总人口的82.4%。从性别结构看,男性人口108844人,女性人口102564人,总人口性别比为106.1(以女性为100)。
根据玉溪市统计局反馈,元江县2022年共有常住人口19.5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8.39%,较2021年提高0.93个百分点。按性别分:男性10.2万人,女性9.38万人;按年龄结构分:0-15岁的3.35万人(其中:0-14岁的3.09万人),16-59岁的13.17万人,60岁及以上的3.06万人(65岁及以上的2.36万人)。
从出生率和死亡率来看:元江县2022年的出生率为7.58‰,死亡率为8.7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4‰。
全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69元,增长4.2%。按城乡划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060元,增长2.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870元,增长6.2%。全县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409元,增长1.7%。按城乡划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807元,下降4.2%;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51元,增长7.7%。
十三、气候环境与行政区划
2022年元江县平均气温24.1摄氏度,全年极端最高气温40.1摄氏度(7月27日),极端最低气温8.6摄氏度(2月22日),年降雨量930.6毫米,年日照时数2574.9小时。
全县共辖5个乡、2个镇、3个街道,81个村(居)委会,其中:53个村民委员会、28个社区居民委员会。781个村(居)民小组,其中:493个村民小组、288个居民小组,697个自然村。
注:
1.本公报资料来源,除主要经济指标来自元江县统计局外,其他数据均由各部门提供。
2.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2018-2019年生产总值总量数据为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修订后数据,2022年为快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