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教育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 702 所 (公办 442 所、 民办 260 所), 其中:学前教育 379 所、小学校点 223 所、初级中学 40 所、九 年一贯制学校 29 所、完全中学 12 所、高级中学 12 所、十二年 一贯制 2 所、特殊教育学校 2 所、 中职学校 3 所。
在校 ( 园 ) 学生 293625 人,其中:学前教育 50070 人、小 学 120423 人、初中 67281 人、普通高中 47312 人、特殊教育 456人、职业教育 8083 人。
专任教师 18177 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任教师 3343 人,小 学专任教师 6784 人,初中专任教师 4406 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
3370 人,特殊教育教师 77 人,职校专任教师 197 人。
学前教育毛入学率 103.26%;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 99.95%; 初中阶段入学率 99. 1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94.81%,残疾儿童 少年入学率 97.2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 154.59%。小学、 初中辍学率 0%,农村小学寄宿率 34.27%,农村初中寄宿率 99.01%,初中毕业升学率 97.36%,普职比 69.26:30.74。
八、旅游、交通
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 2669.43 万人次,下降 9.0%。旅游综合 收入 320.3 亿元,下降 16. 1%。4A 级旅游景区 6 个。
全市公路旅客运输周转量 14441.42 万人公里,水运旅客运 输周转量 359 万人公里。全市公路货物运输周转量 10.8 亿吨公 里,水运货物周转量 55 万吨公里。
全市共有出租汽车 697 辆,公共汽车 286 辆,其中使用清洁 能源 106 辆。年末公交车线路 32 条。
九、文化、卫生
全市共有群众艺术馆、文化馆 1 个,公共图书馆 1 个 ( 1 个 总馆,48 个分馆) ,公共图书馆图书总藏量 32.49 万册,体育场 馆 4 个,博物馆、纪念馆 8 个,星级饭店客房总数 1189 个。
卫生机构数 1048 个,综合医院 34 个,专科医院 19 个, 乡 (镇、街道办 ) 卫生院 37 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个,妇幼保 健院 2 个,紧急医疗救援中心 1 个,中心血站 1 个,诊所 219 个, 社区卫生服务站 63 个,村级服务室 483 个,卫生机构床位数 8210 张,每千人拥有床位数 8.18 床。卫生机构中专业技术人员 14637 人,其中执业医师 (含助理医师) 4537 人,注册护士 7777 人, 每千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 13.97 人。
十、人民生活、对外经济、科技创新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2329 元,增长 4.2%;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023 元,增长 6.3%。
全年全市进出口总额 4200 万美元。全年专利授权数 608 个, 其中发明专利 49 个。
十一、就业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11342 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期 末实有人数 8798 人;
年末全市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 504477 人,参加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 113431 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69112 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 150409 人。专业技术人员 15356 人,其
中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732 人。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60827 人,增加 7.9%;参 加生育保险人数 60827 人,增加 7.9%;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人数 596675 人,增长 3. 1%。
年末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3177 人,下降 4.4%;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 17179 人,下降 3.6%。提供住宿的 社会工作机构数 13 个,提供住宿的社会工作机构床位 882 张。
十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全市森林面积 17.66 万公顷,年末全市森林覆盖率 60.7%。 共有自然保护区 1 个,实有自然保护区面积 5030 公顷。
全市共有垃圾处理站 11 个,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 26.22 万吨,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1.02%,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 99.99%。城市公共厕所 197 所,城市公园数 24 个,城市公园面 积 740.43 公顷。
注释 :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 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地区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地区内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 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
4.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5.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农户) 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 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固定资产投资 (不含农户) 的统 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 500 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6.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 批发业企业 (单位)、 500 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 (单位)、 200 万元及以上的住 宿和餐饮业企业 (单位)。
7.社会消费品零售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
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指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 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