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文化、旅游和体育
2022年,送文化下乡、送戏下乡130场次,开展全民阅读及各类活动38次;公共图书馆藏书量96486册(含乡镇分馆),新增图书1800册,获捐图书406册。
全年接待国内过夜游客50.42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8.2%。全县宾馆酒店达到158家,客房3828间,床位5982张;钓鱼棚有1321个,床位5432张。获评星级农家乐3家,四星级2家,三星级1家。
十一、卫生
2022年,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07个(含村卫生室),建成中医馆25个。实有编制床位1417张,实际开放床位2164张。卫生机构技术人员252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67人,注册护士1049人,药师85人,技师181人。全县甲、乙、丙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数967例,其中乙类922例,丙类45例,无甲类病例报告,总发病率379.82/10万,与上年相比下降13.36%。全县孕产妇死亡率33.28/10万,婴儿死亡率2.6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99‰,宫颈癌筛查人数4529人,乳腺癌筛查3804人。
十二、人民生活
2022年,全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621元,比上年增长4.8%。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117元,比上年增长4.8%。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37.7辆,比上年下降0.2%;拥有电冰箱131.5台,增长0.7%;拥有洗衣机113.9台,增长6.3%。
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847元,比上年增长6.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2812元,比上年下降0.5%。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家用汽车52辆,比上年末增长16.8%;拥有电冰箱124.1台,下降1.6%;拥有空调34.4台,增长4.2%;拥有计算机19.8台,增长16.8%。
十三、社会保障
2022年,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12933人,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1700人,城镇职工参保人数21233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43795人,其中,参保职工15595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328200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422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7987人。
年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504人;月人均保障标准660元/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113人;年人均保障标准5280元/人。
十四、生态环境
2022年,全县现有林改培3万亩,完成营造林5.40万亩,完成义务植树36万株,森林覆盖率达63.1%。
全年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365天,优良天数365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100%,其中PM10 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PM2.5 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考核地表水、地下水水质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100%,县城及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声功能区噪声达标率达100%。
注释:
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地区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地区内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及有关制度规定,对2018年以来GDP数据进行了修订。
四肉产量是指猪、牛、羊、禽肉产量合计数。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