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敬老院5个,养老床位数52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数373张;儿童福利院1个,入住人数17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59804人次,其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31908人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113448人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4448人次;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05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5316元/年;全市规范化建设社区综合服务站87个,其中:乡镇片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8个。
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提出“要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的要求,全力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彰显高质量建设“强富美”新福泉的担当,坚持“四个只增不减”(各项投入只增不减、研究调度只增不减、驻村队伍只增不减、督促检查只增不减),聚焦目标,凝心聚力、精准发力,全面紧盯“九个聚焦”任务,舞好“指挥棒”、下足“绣花功”、建好“增收链”,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坚决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以点带面打造示范样板,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基础。2022年稳定消除1133户3450人易返贫人口返贫致贫风险,实现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15177.8元,同比增长16.35%。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6584万元,共安排项目88个。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新增乡村振兴示范点16个,建成分散式、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740套,实现村级卫生公共厕所、农村30户及以上规模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获省级推荐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
说明: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最终数据以《2022年福泉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及各类增加值增长速度均为可比价格;
3.部门数据来源于部门上报,由统计综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