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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剑河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县全年保险收入1.01亿元,比上年增长2.53%。其中人身保险费收入0.34亿元,下降10.92%;财险保险费收入0.668亿元,增长11.11%。理赔支出0.35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72%。其中:财产险理赔支出0.31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94%,人寿险理赔支出0.038亿元,比上年增长71.49%。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县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166个,其中:普通中学12所,职中1所,小学67所(完小36所),幼儿园86所。公办教育机构149个,民办教育机构17个。全县在校学生47968人,比上年下降1.88%。其中普通中小学生39563人,增长0.67%;中等职业学校491人,下降11.37%;幼儿园7914人,下降1.54%。全县专任教师2756人。

  全县科技机构1家。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0.69件/万人。授权专利32件,比上年下降0.27%,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县艺术表演团体1个,群众艺术馆、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博物馆、纪念馆0个。电视台1个。有线电视用户53219户。年末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100%,年末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100%。

  全县体育场地687个,体育馆1个,体育公园1个,乒乓球馆1个,社会足球场6个,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3万人。开展全民健身项目18项180次。

  全县卫生机构(包括村卫生室)303个。其中,县级公立医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个,乡镇卫生院(中心)12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村卫生室27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5个,民营医疗机构3个,卫生监督中心1个。医院和卫生院拥有床位总数1604张。卫生技术人员1682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514人,注册护士672人。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27.9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7.47万人,乡村人口20.49万人;人口出生率10.02‰,死亡率5.37‰,人口自然增长率4.65‰。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8.6万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09元,比上年增长5.0%,人均消费支出25010元,比上年增长3.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03元,比上年增长7.2%,人均消费支出9982元,比上年下降1.1%。

  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830人,比上年下降5.38%。年末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5640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21425人,其中在职人数17397人,离退休人员4028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7657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8747人。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250187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10466人。

  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338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310元。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201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228万元。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674万元。

  十一、资源、环境和应急管理

  全县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15种。全县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7.5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已批准建设自然保护区4个,面积2.2万公顷,其中:鱼类水产保护区1个,面积480公顷。森林覆盖率72.42%。完成造林面积400公顷。

  初步核算,全县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53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35.4%。全年空气优良天数363天,空气质量达标率99.5%。

  全年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起,无人员伤亡。

  注释: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核算统计数,正式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分项与合计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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