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区生产总值是指一个地区内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总和。
6、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7、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为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8、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费用的总称。本公报中的固定资产投资范围为计划总投资 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不含农户,不含跨区项目。
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10、部门统计资料来源于区内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经开区有关统计资料来源于经开区产业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