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市拥有110千伏变电站7座,容量达554500千伏安,输电线路186.7千米;35千伏变电站15座,容量达155350千伏安,输电线路323千米;10千伏配电线路达3900千米;辖区通电覆盖率100%。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24.12亿千瓦时,增长31.5%,其中:三次产业用电量和城乡居民用电量分别增长38.4%和4.8%。在三次产业用电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用电量分别增长10.4%、54.4%、6.9%。
国内贸易
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38978万元,增长5.3%。批发业商品销售额2523743万元,增长6.7%;零售业商品销售额1481692万元,增长4.3%;住宿业营业额112374万元,增长15.1%;餐饮业营业额320477万元,增长9.4%。
招商引资、 文化旅游
全年辖区共实施招商引资项目859项(含高新区立项审批项目),当年实施项目中新签约项目300个、新开工项目318个,实际到位资金增长26.3%,其中:省外项目到位资金增长43.8%,产业项目到位资金增长26.4%。
全年共接待国内旅游者1493万人次,增长150.5%;海外旅游者236人次,下降85.2%,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604313万元,增长157.5%,文化旅游业增加值增长11.4%(按可比价计算)。
财政、金融
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4593万元,增长20.6%,其中:税收收入145578万元,下降7.1%,非税收入189015万元,增长56.6%;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5706,增长3.1%。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3300万元,下降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3%,公共安全支出下降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下降1.4%。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3717万元,增长22.9%。
年末辖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6328460万元(本外币,下同),增6.7%,其中:住户存款3511820万元,增长15.6%。各项贷款余额5932585万元(本外币,下同),增长9.2%,其中:短期贷款1008053万元,增长13.7%;中长期贷款4726787万元,增长7.3%。金融机构期末涉农贷款余额3276487万元,增长7%。
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中,农村贷款余额3152032万元,增长7.5%,城市涉农贷款余额124454万元,下降5.1%。
科技、教育、卫生和文体
全市共实施国家、省、州科技项目20项,争取扶持资金356万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1户,年末全市有科技型中小企业63户,创新型企业10户(含高新区)。建成省级专家工作站7个、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个、省级众创空间3个、国家和省、州技术中心20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
全市有效注册商标854件,累计有效注册商标5759件,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件。授权专利628件,其中:发明专利31件,实用新型专利572件,外观设计专利25件;年末累计拥有授权专利3568件。
年末辖区拥有高等院校3所,专任教师912人,在校学生28161人,分别增长3.9%和15.1%,毕业学生6595人,增长15.8%;各类中等职业学校7所(不含楚雄技工学校),专任教师508人,在校学生9676人,毕业学生3616人,分别下降3.4%、下降6%和下降5.1%;普通中学32所,专任教师2023人,在校学生42832人,毕业学生13572人,分别增长2.2%、2.7%和增长2.3%;小学123所,专任教师2308人,在校学生39089人,毕业学生5965人,分别下降2.9%、增长1.7%和增长3.5%;幼儿园118所(含民办),在园幼儿教师1222人,入园幼儿7797人,在园幼儿21883人。2022年,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95%、初中阶段适龄人口入学率99.91%、初中阶段毕业生升学率为96.52%。全年地方财政教育支出86805万元,与上年持平。
年末辖区拥有营业执照医疗卫生机构426个,其中:医院 32所、乡镇卫生院1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2所。医疗卫生机构拥有床位6509张,卫生技术人员7885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医师)2802人,年末每千人拥有医生4.5名。新增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1463户,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96.88%。全年地方财政卫生健康支出42288万元,下降30%。
年末辖区拥有公共图书馆2个,藏书量64.48万册;文化馆2个,博物馆2个,拥有融媒体中心1个、电视台2个、广播电台2个,广播受众覆盖率100%、电视受众覆盖率99.2%。全年共组织“两馆一站”(图书馆、文化馆、15个乡镇文化站)群众活动4065场次(含线上)、参与人数达102万人次;开展送戏下乡103场次,观众人数3.67万人次,共放映公益数字电影1556场,观众人数达11万人次。
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户籍登记总户数183360户,其中,城镇户数117791户,农村户数65569户;户籍总人口549780人,比上年增加2856人,增长0.5%,其中:乡村人口236884人,占户籍总人口的43.1%;城镇人口312896人,占户籍总人口的56.9%。年内出生人口3988人,出生率为7.27‰;死亡人口3423人,死亡率为6.2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3‰;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计算)为102:100。户籍总人口中的少数民族人口为144131人,增长1.1%,占户籍总人口的26.2%,其中:彝族人口121646人,增长1%,占户籍总人口的22.1%,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4.4%。其他人数较多的少数民族有回族(8989人)、白族(5567人)、苗族(1840人)、傣族(1162人)、傈僳族(1057人)、哈尼族(868人)、壮族(608人)、纳西族(417人)、瑶族(403人)。
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36元,增长4.6%。按常住地划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111元,增长4.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461元,增长6.7%;城乡收入比为2.8:1。全市154个行政村(包括社区居委会)全部实现村村通程控电话、通宽带接入。全年财政城乡社区支出120592万元,下降24.8%。
全年城镇居民有1383人享受低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790万元;农村居民有11684人享受低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41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