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189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8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82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累计公益性在岗人数1857人。全年共办理“贷免扶补”创业贷款255户,放贷金额4718万元;创业担保贷款113户,放贷金额1776万元;大学生创业补贴2户4.6万元,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2人2万元。共为197家参保企业12083人发放普惠性稳岗返还586.80万元,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1万余个。全年集中组织转移劳动力输出25批次,转移人数3740人,累计转移就业16.25万人次。
全年新增低保对象802户1575人,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718户2175人,新增特困供养人员139人,核减特困人员116人。按月及时发放救助资金,全年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8.98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880.18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6.04万人次431.94万元。
年末全区共有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5795户21063人,全年脱贫劳动力培训1062人次、转移就业8633人,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用于就业补助,实施“雨露计划”补助学生473人141.75万元;发放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小额信贷333户1569.55万元。
注:
1、2022年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未作机械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对外贸易、交通运输、旅游、财政、金融、保险、教育、文化、卫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医疗、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