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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理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金融。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2.3亿元,比上年增长3.62%,各项贷款余额27.7亿元,比上年下降2.18%。

  八、教育、文化、卫生

  教育。2022年全县共有普通中学2所,其中:高完中1 所,普通初中2所,教职工215人,专任教师209人,在校生3095人(含高中380人);小学校6所,在校生1903人,教职工415人,专任教师405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幼儿园13所(含附属幼儿园及村幼),在校学生1031人。

  文化。年末,全县共有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服务中心11个,博物馆1个,新华书店1个,公共图书馆1个,图书馆书籍总藏3.8万余册,有广播电视台1座,有线电视用户1500多户,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分别达100%和100%。

  卫生事业。2022年,全县有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80个,其中:医院2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所,卫生院11所,村卫生室6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0个,个体诊所2所,卫生机构床位数305张。有卫生技术人员393人(其中村医8人,个体诊所3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41人,注册护士138人,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46.45%。(其中县级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46.45%,乡镇8.03%),本地患者县内就诊率达77.46%以上。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档案建档率98.52%。全民健康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九、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生态环境。持续开展“大保护”行动和“五大治理”工程,全面建立“林长制”设立各级林长153名,义务植树5万株、造林5000余亩,管护森林357万亩,747.8公顷碳汇新型造林项目登上央视《新闻联播》和凤凰卫视,全县草原植被综合覆盖度达85.7%。严格执行“河(湖)长制”完成26个河道非法采砂疑点图斑核查,疏浚清理河道27.6公里。开展全域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河流杂谷脑河理县监测断面水质保持Ⅱ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100%。

  居住环境。深入推进城市更新计划,启动县城中轴线建设规划编制,县城人行步道、米亚罗市政建设等项目竣工投用。加快旧城改造,“白麓·那山河”落地开建。理黑路完成10公里试验段建设,理小路隧道工程外,其余路面工程全面完成,国道大岐棚洞完成治理实现通车,米亚罗绕避隧道、“米两”“古米”美丽乡村路加快推进都江堰至理县定制客运线路开通运营。编制完成“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专项规划,乡镇干部职工周转宿舍项目全面动工。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县城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和生活垃圾收转运覆盖率分别达94.88%、90%,红叶社区、古镇社区荣获“四川省第三批绿色社区”,城乡面貌持续改善。

  公共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改道路交通、工业企业等重点领域隐患问题360条。常态化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顺利完成第一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普调,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案件18起。常态化开展县级领导包案化解和定期接访活动,化解突出矛盾纠纷205件,有序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累计排查自建房1.1万栋、管控53栋。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承灾体普查,出台《理县县级应急物资调度规程(试行)》,优化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点。常态开展综合应急演练400余场次,成功应对处置各类突发自然灾害35起,未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事故。

  十、乡村振兴

  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衔接整合投入资金8605万元,实施各类衔接、示范项目39个。全覆盖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将909户1130名困难群众纳入低收入动态监测对象,消除监测户返贫风险22户74人。加快“五美乡村”示范建设,稳步推进桃坪镇申创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官田村、八角碉村获评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嘉康村被确定为全省首个乡村振兴“全媒体观察点”并获评全省重点帮扶优秀村。整合投入1408万元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清理盘活闲置资产4000余万元,全县23个脱贫村集体经济积累资金超过50万元。乡村内生发展动力不断蓄积。

  十一、人口与城镇化率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6万人,城镇化率39.86%。全县公安总户数14724户,理县公安户籍人口42286人,其中:男性21448人,占总人口的50.7%,女性 20838人,占总人口的 49.3%;城镇人口 8641人,占总人口的20.4%,乡村人口33645人,占总人口的79.5%;藏族22751人,占总人口的 53.8%,羌族14244人,占总人口的33.7%,汉族5036人,占总人口的11.9%,回族 177人,其他民族78人。

  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6万人,城镇化率39.86%。

  2022年出生275人,出生率7.51‰,死亡328人,死亡率8.95‰,人口自然增长率-1.45‰,符合政策生育率100‰。

  十二、居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2022年,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97元,增长4.0%,从收入结构来看:工资性收入25180.49元,增长3.64%,家庭经营净收入9804.34元,增长4.59%,财产净收入1676.12元,增长5.10%,转移净收入4336.39元,增长4.59%,其中:用于食品烟酒支出7547.44元,人均消费支出26073.71元。

  农村居民。2022年,实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86元,增长6.6%,从收入结构来看:工资性收入4729.06元,增长5.97%,家庭经营净收入11038.21元,增长6.74%,财产净收入1080.62元,增长6.8%,转移净收入1437.89元,增长7.11%,其中:用于食品烟酒支出4970.4元,人均消费支出15012.09元。

  劳动就业。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44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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