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人口和就业
2022年,全县户籍总户数52.81万户,总人口150.7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8.38万人,乡村人口132.41万人。全县出生人口8990人,人口出生率为5.96‰;全县死亡人口17821人,死亡率为11.82‰,人口自然增长率-5.86‰。
2022年,全县常住人口93.4万人,城镇化率为32.06%,比上年提高0.54个百分点。
2022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712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932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5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55%,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全年输出和转移农村劳动力51.76万人,实现劳务收入198.4亿元,比上年增长5.0%。
十四、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2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075元、增长4.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078元、增长2.5%,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3.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204元、增长6.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680元、增长4.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4.6%。
2022年,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79万人,完成省下目标任务的111.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0.09万人、增长2.9%。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24万人、增长5.9%。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44万人、增长5.5%。
2022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8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6.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17万人。
2022年末,全县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0.26万人,共计3.35万人次,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48万人,共计66.96万人次;纳入低保中的困难残疾生活补贴人数1.52万人,共计18.09万人次;全县集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0.12万人,共计1.47万人次;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人数0.82万人,共计9.98万人次。
2022年末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110个,其中城市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26个;集中供养孤儿人数15人,共计0.021万人次,散居供养孤儿人数0.032万人,共计0.41万人次;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人数0.72万人,共计8.64万人次、二级1.25万人,共计15.05万次。
2022年,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8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8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89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63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生活保障标准160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生活保障标准1200元/月,低保中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100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90元/月、二级60元/月。
注: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正式数据以《安岳统计年鉴—2022》为准。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资料来源:公报中林业数据来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外贸易、招商引资数据来自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交通方面数据来自县交通运输局;邮政业务收入数据来自安岳邮政分公司;电话用户、科技项目数据来自县经科信局;文化、广播、电视用户等数据来自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财政数据来自县财政局;金融、证券数据来自人民银行安岳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县国资金融局;教育、体育数据来自县教育和体育局;民营企业数据、专利和商标数据来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数据来县自县卫健局;环境监测数据来自县生态环境局;年末人口、机动车数据来自县公安局;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社会保障数据来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数据来自县医疗保障局;民政数据来自县民政局;县城区绿化数据来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数据来自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