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新增就业人数6440人,再就业救助对象实现再就业人数548人。其中,“4050”人员83人。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320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05%。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355元,比上年增长5.4%。
按常住地分,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473元,比上年增加1776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工资性收入23296元,增长4.7%;经营净收入7335元,增长4.3%;财产净收入3309元,增长4.5%;转移净收入6533元,增长4.5%。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717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居住支出增长3.8%,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 4.6%,医疗保健支出增长 4.8%。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40.3%。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59元,比上年增加1014元,比上年增长6.4%。其中,工资性收入4929元,增长6.1%;经营净收入7152元,增长5.8%;财产净收入601元,增长13.8%;转移净收入4177元,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569元,比上年增长6.1%。其中,居住支出增长6.6%,教育文化娱乐支出增长7.8%,医疗保健支出增长6.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0.8%。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8.92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2.91万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57.22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0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57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15万人。
全县敬老院20所,集中供养老人1263人,孤儿院1所,集中供养孤儿26人。当年享受定期抚恤人数520人,发放抚恤金1858万元;享受定期补助人数5854人,发放补助金4827万元;优待优抚人数670人,发放优待优抚金941万元;五保户供养人数2677人,发放救济金2092万元。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339人,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1688万元;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1177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5777万元。
十三、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当年单位GDP能耗0.4651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0.1%;规上工业综合能耗下降14.1%,单位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7%。
全县环境重点监测单位6个。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2%,污水处理率达到98.5%。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355天。
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3起,比上年降低50.0%。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数3人,比上年下降50.0%;各类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比上年下降41.2%。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正式数据以《通江统计年鉴—2023》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民营经济增加值、工业和建筑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减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2022年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2021年及以前年份地区生产总值(GDP)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相关数据为最终核实数。
4.公报中户籍人口、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居民生活、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和安全生产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