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各行业产值、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公报中人口、就业、林业、旅游、对外经济、招商引资、交通、财政、税收、金融、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
3.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宜宾统计年鉴(2023年)》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4.公报中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两个指标基于高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口径,与《2021年高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该两项指标不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