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境保护
全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控点位数1个,酸雨监测点位数1个。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91.9%,比上年上升3.7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保持在36.4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
十一、人口
年末公安户籍总人口59.1万人,比上年减少0.31万人。其中,男性30.4万人,女性28.7万人;乡村人口34.16万人,城镇人口24.95万人。年末常住人口56.4万人,城镇化率52.96%。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9.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2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74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81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3.4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8.1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55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3%。
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34个,总床位数3114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061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399.5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2499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312.1元/月。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27元,比上年增长5.0%。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66元,比上年增长4.5%。其中,工资性收入22475元,增长5.0%;经营净收入6550元,增长4.2%;财产净收入2693元,增长4.0%;转移净收入10548元,增长3.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066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食品烟酒支出7805元,增长4.7%。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4%。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754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工资性收入7729元,增长1.5%;经营净收入4846元,增长18.9%;财产净收入404元,增长5.6%;转移净收入5775元,增长5.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095元,比上年增长6.0%。其中,食品烟酒支出4847元,增长5.3%。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4.4%。
注: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高坪区统计年鉴—2023》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公报中物价、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金融、旅游、财政、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城市建设、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