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保障。全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289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0508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人数74.8万人,失业保险覆盖人数3.5万人,工伤保险覆盖人数4.9万人,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 15.5 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32.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7万人。全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138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53%。
十三、能源资源
能源资源。全年全社会用电量30.4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8.4%。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0.2亿千瓦时,下降9.4%;第二产业用电量23.0亿千瓦时,增长45.9%;第三产业用电量1.9亿千瓦时,增长24.9%。全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5.3亿千瓦时,增长19.1%。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量2.1亿千瓦时,增长14.2%;农村居民生活用电量3.2亿千瓦时,增长22.5%。
注:
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合江统计年鉴——2022》为准。
2.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3.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户籍人口数据来源于县公安局,出生人口、死亡人口、人口出生率、死亡率、人口自然增长率来源于县卫生健康局,城乡居民收入、支出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合江调查队,行政区划、基层组织、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对外贸易、金融、旅游、财政、税收、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环境保护、气候、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造林等数据来源于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经济合作港澳事务局、人民银行合江支行、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科协、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合江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其余数据主要来源于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