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拥有医疗卫生机构数163个,有床位2652张,技术人员2188人。
十、社会事业
落实稳就业保就业部署,不断提高民生质量,促进经济与社会、城镇与乡村同发展共繁荣。2022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6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1026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新增人数3005人,新增吸纳大学生就业创业人数98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1.7%,控制在4%以内。
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县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参保人数分别达9.65万人、8.08万人、4.21万人、3.2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10.63万人,参保覆盖率维持在95%以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73万人,参保率达98%以上。
十一、生态环境
2022年全县森林面积58.37万亩,森林覆盖率为67.08%。县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0。全年,我县PM10、PM2.5浓度分别为45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较2021年同期PM10上升2.3%,PM2.5上升3.4%。单位GDP能耗下降1.5%。
十二、人民生活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318元,增长4.4%;其中:工资性收入25581元,增长4.8%;经营净收入7125元,增长6.5%;财产性收入3895元,增长1.6%;转移性净收入7717元,增长2.8%。人均消费性支出24408元,其中食品支出6023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61.57平方米。
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04元,增长6.6%;其中:工资性收入14046元,增长4.8%;经营净收入10825元,增长8%;财产性收入2708元,增长8.8%;转移性净收入2625元,增长8.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597元,其中食品支出4182元。农村人均住房面积65.51平方米。
十三、人口
2022年全县有2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62个行政村、31个社区。年末全县户籍总户数109898户,总人口265421人,其中城镇人口106623人,占40.2%,乡村人口158798人,占59.8%;男性132010人,占49.7%;男女性别比为98.9(以女性人口为100)。全年出生1875人,死亡3115人,人口自然减少1240人。年末全县常住人口25.74万人,城镇化率达48.48%。
注:1.本公报所列各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实际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生产总值、各行业总产值、增加值的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除常住人口数据采用统计人口年报外,其他人口数据均采用公安年报户籍人口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