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1:2022年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指标名称 | 绝对数(元) | 同比增长(%)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37149 | 4.8 |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12821 | 6.7 |
十一、人口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1.38万人,常住人口28.73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为9.75‰,比上年下降0.14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5.99‰,比上年上升0.31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76‰,比上年下降0.65个千分点。(数据来源:县公安局、县卫健局)
表12:2022年全县人口情况
指标名称 | 单位 | 绝对数 |
户籍人口 | 万人 | 41.38 |
常住人口 | 万人 | 28.73 |
出生率 | ‰ | 9.75 |
死亡率 | ‰ | 5.99 |
自然增长率 | ‰ | 3.76 |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9%,比上年增长3个百分点。有垃圾处理站1个,处理能力160吨/日;有县城污水处理厂3座,设计处理能力1.8万立方米/日;建制镇污水处理厂6座,设计处理能力0.52万立方米/日;正在建设污水处理厂1座,设计处理能力0.04万立方米/日,全年处理污水371.72万立方米。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为99.5%。(数据来源: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石阡分局)
全年发生各类事故4起,与上年同期下降33.33百分点;死亡6人,较上年减少3人,同比下降33.33%;未发生较大事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5人/亿元。(数据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总项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一般情况下,绝对值保留两位小数,百分率保留一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