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卫生和健康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年全县共有卫生机构193个,其中:县医院1个,县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生服务中心) 1个,卫生院13个,村卫生室154个,诊所11个,民营医院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医务室3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卫生技术人员1469人(医院679人,卫生院587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60人,注册护士590人,药剂师67人,技师136人。卫生机构数床位1556张,其中:医院976张,卫生院462张。
十、人口、人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常住人口289700人。出生人口4582人,死亡237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25‰,人口出生率为10.87‰,死亡率为5.62‰。
年末全县户籍人口411078人,其中:男218112人,女192966人。
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05元,同比增长6.6%;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888元,同比增长4.7%。全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092人,同比增长2.8%,城镇登记失业率5%。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年全县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805人,同比增长17.6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202人,同比增长8.4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111人,领取失业补助金人数95人。
年末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020人,月发放城市低保金274.87万元,全年发放城镇最低居民生活保障资金共3431.33万元,城镇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382.37元。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7275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940.29万元,全年累计发放农村最低居民生活保障资金11332.62万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326.33元,农村低保覆盖率13.8%。
十一、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2022年,县城区域规划面积24.48平方公里,全年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100%,PM10、PM2.5平均浓度均达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国、省控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8.63%。完成省、市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均达上级规定排放限值。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5.卫生机构包含村卫生室。
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按现价计算。
7.旅游、交通、财政、金融、教育、科技、卫生、户籍人口、文化、体育、环保、人民生活、社会保障等部门统计资料由县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