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常住人 口71.5万人, 比上年末减少0.2万人,下降0.3%。其中,城镇常住人 口31.1万人,乡村40.4万人。常住人 口城镇化率43.44%, 比上年提升0.52个百分点。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县常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21元,同比增长5.8%。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724元,增长4.3%。城镇常住居民收入结构为:工资性收入25216元,增长4.4%;经营净收入8196元,增长3.4%;财产净收入2377元,增长6%;转移
净收入6935元,增长4%。人均消费支出24193元,增长3.6%。
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27元,增长6.2%。 收入结构为:工资性收入10236元,增长5.7%;经营净收入6805元,增长6.8%;财产净收入603元,增长5%;转移净收入4284元,增长6.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7203元,增长5%。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54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424人,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940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70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
年末,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8.44 万人,比上年增长0.1%。全年参加工伤保险 4.4 万人,比上年增长 7.32%;参加失业保险 2.7 万人,参保人数增长 0.75%。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44万人,比上年增长0.4%;个体参保4821人,减少15.4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1324个,减少了20.86%。参加生育保险3.02万人,增长0.3%。
年末,全县有各类社会福利性收养单位 36 个,建有社区服务机构 379 个,城市和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均达到98%。 全年纳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54717 万人。其中,城镇 7788 人,农村 46929 人。农村五保 (特别困难户) 供养户数 6432 户,集中供养人数有1031 人。
注释: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富顺县领导干部经济工作手册——2023》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 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 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 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执行国家统计局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工业 (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 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3. 公报中户籍人口数据来源于公安局。
4.公报中物价采用全市数据,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安全生产、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数据来源于县级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