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新增就业人员516人,帮助失业人员再就业124人,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4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6%。
十三、人口与人民生活
2022年,屏边县常住人口12.4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29万人。按性别分:男性6.6万人,女性5.84万人。按年龄结构分:0-15岁2.76万人,16-59岁7.67万人,60岁以上2.0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2.51%。
2022年,全县户籍人口16.0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04万人。按性别分:男性8.44万人,女性7.6万人。按民族分:汉族4.88万人,苗族7.62万人,其他少数民族3.54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9.56%。苗族占总人口的47.49%,其他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2.06%。户籍城镇化率14.65 %。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651元,同比增长2.6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87元,同比增长7.4%。
注:
1.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农林牧渔业产值绝对数为现价数,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本公报部分数据为年快报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及相关部门正式年报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