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覆盖率达100%,受益学生达22449人。
十、文化、卫生和旅游
年末拥有县级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5个、博物馆1个。全年共播出《锦屏新闻》200期1200条,《一周要闻》48期500条、制作各类专题8个。在国家、省、州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分别播出新闻7条150条、247条。
年末全县拥有广播电视转播发射台1个,广播电视农村直播卫星用户44026户,电视覆盖率100%,广播覆盖率100%,有线数字电视用户数51800户。
年末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22个,其中:综合医院1个,中医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5个,村卫生室187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5个,疾病预防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卫生监督机构1个,合医机构1个。全县设有住院编制病床位1033张,实际开放床位1282张。卫生技术人员1592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91人,注册护士524人,药师(士)67人,技师(士)138人。
全年共接待旅游人数220.37万人次,其中:接待国内旅游客人数220.37万人次、接待入境游客人数22人次、过夜游客人数33.67万人次、一日游客人数186.7万人次。全年旅游接待总收入20.7亿元,比上年增长6.8%。
十一、社会保障
全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19485人,比上年增加2391人,增长14.0%。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5377人。失业保险年末参保总人数4705人,比上年增加204人,增长4.5%。工伤保险参保单位484家,参保人数17439人,比上年下降1.7%。
全年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含城镇居民)20.52万人。全年全县共有921566人次享受合作医疗补偿,补助医疗费用5651万元。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共有参保单位296家,参保职工12067人,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304万元。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21年4548元/人/年提高到5280元/人/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2021年3589户8242人减少至3316户7257人,全年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779万元。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021年635元/人/月提高到660元/人/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由2021年1302户2906人减少至1152户2354人,全年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335万元。全年发放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210万元。
全年实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19906户,住房租赁补贴发放62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户数147户,农村危房改造开工建设户数507户。落实中央、省、州和县级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11万元,落实中央、省、州和县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904.1万元。
十二、人民生活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531元,比上年增长4.5%。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36元,比上年增长7.0%。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011元,比上年下降2.7%。全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953元,比上年增长7.4%。
十三、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人工造林3371.3公顷,公路绿化15公里,村寨(学校、园区)绿化50处,栽植各类绿化苗木15万株。
全年办理采伐证1890份,采伐林木蓄积27万立方米,出材量19万立方米。全县森林覆盖率72.18%。
年末耕地面积为19.03万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6.73万亩。建设用地供应量35.97公顷,其中:房地产用地0公顷,基础设施建设用地3.77公顷。
年末农田有效灌溉面积9026公顷,山塘水库数53座,其中:水库14座,年末水库蓄水总量2430万立方米。
年平均气温16.9摄氏度,年平均相对湿度79%,年降水量1129.7毫米,年蒸发量1030.2毫米,年无霜期351天,年日照1733.9小时。
全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9,AQI优良天数361天,AQI优良天数比例81.5%,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43.6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81.5吨,氨氮排放量10.0吨。
全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0起,死亡0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28起,死亡11人。
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部门报送数据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人均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
[4]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5]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
[6]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
[7]规模以上服务业指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