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通江统计年鉴—2022》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民营经济增加值、工业和建筑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减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按照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和数据发布制度规定,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和最终核实两个步骤。经最终核实,202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现价总量为121.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6%。
4.公报中户籍人口、林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保险、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居民生活、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和安全生产等数据来源于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