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28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30个,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全县共有卫生机构人员3047人,医院、卫生院技术人员1840人,其中,执业(助理)医生692人,注册护师、护士918人,卫生防疫人员76人。卫生机构床位数2516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数2365张。产妇住院分娩比例为99.91%。婴儿死亡率2.6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5.38‰。
年末全县体育场馆1个,全民健身路径238条。年末全县体育彩票收入0.17亿元。
十、环境、可持续发展
年末实有森林面积45447.89公顷,当年造林面积66.67公顷,森林覆盖率44.06%,比上年提高0.32个百分点。全年城区PM10浓度同比上升2%,优良空气天数达到329天,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0.1%。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100%,宝石桥水库水质稳定在III类水平,主要河流国控出境断面水质年均值达到III类以上标准。
全年平均气温为17.4℃,与历年(过去三十年,下同)平均17.1℃比较偏高0.3℃;年极端最高气温为40.0℃,与历年极端值40.9℃比较偏低0.9℃;年极端最低气温为-3.7℃,与历年极端值-4.9℃比较偏高1.2℃;年总降水量为1997.3mm,与历年降水1260.7mm相比偏多58%;年日照总时数为1040.8小时,比历年日照1322.5小时偏少21%。
年末全县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1.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上年下降14.2%。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户数22.52万户,户籍总人口56.9万人,其中女性人口26.62万人。常住人口41.2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8.27万人,农村人口22.98万人,城镇化率达44.29%,同比提升0.76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5.43‰,人口死亡率5.49 ‰,人口自然增长率-0.0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012元,比上年增加2992元,增长9.1%。其中工资性收入19351元,增长6.3%;经营净收入7282元,增长14.7%;财产净收入2332元,增长5.7%;转移净收入7047元,增长12.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482元,比上年增加975元,增长4.3%。其中,食品烟酒支出增长2.8%、衣着支出增长10.6%、居住支出增长0.2%、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2.3%、交通通信支出下降4.5%、医疗保健支出增长30.2%、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增长27.6%。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40.8%,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17元,比上年增加1833元,增长10.5%。其中工资性收入6654元,增长6.1%;经营净收入7864元,增长12.5%;财产净收入429元,增长14.0%;转移净收入4270元,增长13.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4228元,比上年增加1436元,增长11.2%。其中食品烟酒支出增长10.2%、衣着支出下降5.9%、居住支出增长16.9%、生活用品及服务增长10.8%、交通通信增长27.2%、医疗保健支出下降13.6%、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支出增长29.8%。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5.0%,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年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237718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5096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7346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4051人;城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3052人;失业保险参保13376人;工伤保险参保16508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462428人。
年末全县共有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2个,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1485张。社区服务设施37个,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100%。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达到6212人和33821人,分别比去年减少573、1590人。
十二、名录库基本信息
年末全县共有从事一、二、三产业的各类法人单位3313个,产业活动单位580个。在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为2460个,事业法人单位296个,机关法人单位(国家机关和政党机关)56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69个,其余法人单位432个。在法人单位中,规模以上工业108个,限额以上商贸72个,取得资质的建筑业20个,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8个,限上服务业37个。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的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公报中林业、渔业、农业、交通运输、邮政、电信、金融、旅游、对外贸易、财政、保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环境保护、人口、卫生和社会保障数据来源于上级、县级部门;县级部门与上级部门数据不一致时,以上级部门核定数据为准。
4、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问题,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全年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PPI)取用全市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