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8.2%。其中住宅投资增长6.4%。房屋新开工面积26.1万平方米,下降26.7%,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16.7万平方米,下降40.2%。全县商品房销售面积35.4万平方米,下降6.6%,其中住宅销售面积21.4万平方米,下降38.7%。全县商品房销售额15.6亿元,下降28.6%,其中住宅销售额10.9亿元,下降42.4%。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2.9亿元,下降18.3%,其中自筹资金到位2.2亿元,增长26.2%。
七、贸易、进出口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03亿元,比上年增长18.8%。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2.53亿元,增长18.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5亿元,增长20%。按消费类型统计,餐饮收入4.62亿元,增长15.7%;商品零售30.41亿元,增长19.2%。
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2.27亿元,比上年增长62.2%。其中,出口2.18亿元,增长81.1%。
八、交通和邮电
全年完成公路客运周转量8764.72万人公里,增长32%;公路货运周转量59369.66万吨公里,增长50.6%。境内公路总里程2337.005公里,其中:等级公路1924.391公里,新增等级公路里程157.689公里。全年实现邮电主营业务收入20707万元,增长12%。全县电话装机部数(含移动电话)299043部,下降4.6%。国际互联网用户81702户,增长9.8%。
九、财政和金融
全年地方财政收入222412万元,比上年增长14.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093万元,增长28.9%,其中税收收入68797万元,增长17.4%。地方财政支出396683万元,下降0.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515万元,增长6.1%。
税收完成各项收入总计192905万元,比上年增长24.8%。年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460858万元,增长8.4%,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047749万元,增长12.6%。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224906万元,增长22.1%,其中,中长期贷款1047603万元,增长20.1%。
十、社会事业
年末全县小学134所,比去年减少1所;普通中学校16所,与去年持平;小学在校学生21099人,减少2.86%;普通中学在校学生9987人,减少1.57%;小学专任教师1375人,增长17.42%;普通中学专任教师800人,减少0.25%。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学生31086人,下降1.1%;享受免费义务教育补贴3824.31万元,增长14.2%,其中,住校生生活补贴学生4069人,下降6.2%。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数214个,比上年下降27.46%;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1467张,上升5.16%;编制床位数1399张,上升8.28%;卫生人员1787人,增长0.09%;卫生技术人员1388人,增长3.97%,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56人,增长2%。
年末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53808人,比上年下降2.28%;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0225人,增长3.0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25人,下降0.45%;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198人,下降6.98%。
十一、人口和人民生活
全县辖8个镇、3个乡(含2个彝族乡),17个居委会,151个村民委员会。
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31.1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83人,其中男性人口16.2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44人。全年出生人口1334人,出生率为4.04‰;死亡人口1382人,死亡率为4.1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15‰。常住人口24.3万人,城镇化率32.11%。
全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69元,同比增长10.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249元,同比增长10.5%。
按照居住地分,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29元,比上年增加1723元,比上年增长11%。其中: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增长10.6%,经营净收入增长11.9%,财产净收入增长9.6%,转移净收入增长9.7%。农村居民消费支出14831元,增加1482元,增长11.1%。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673元,比上年增加2824元,比上年增长9.5%。其中:工资性收入比上年增长9.8%,经营净收入增长7.8%,财产净收入增长10.3%,转移净收入增长10.9%。城镇居民消费支出19962元,增加1648元,增长9%。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公报中2017—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增长速度及三次产业结构为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修订后的数据;2017—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
4.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屏山统计年鉴-2021》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5.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